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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修法重罰嚇阻酒駕 桃市警全國同步春安首日執法

觀傳媒/ 2022.01.25 13:11

(桃園新聞)【記者潘明賜/桃園報導】立法院臨時會昨(24)日三讀通過酒駕3法,重罰嚇阻酒駕惡行,也是全國警方首日同步執行111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勤務。桃園市警察局今(25)日表示,一天之內,桃警取締酒後駕車19件,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超過酒測值0.25mg/l計12件,占63.16%,龍潭並發生1件A2酒駕交通事故,部分民眾仍無懼酒駕禁令,以身試法,令人遺憾。

市警局強調,加重刑責修法施行前,尤其在未來連續9天的春節期間,一定會加強取締酒駕執法,防範酒駕事故發生,讓民眾歡喜平安過年。

市警局交通大隊不忘政令宣導,特別呼籲民眾,春節連假期間聚餐小酌不酒駕、喝酒平安找代駕,親朋好友相聚反而是飲酒高峰期,切勿存有僥倖心態,倘酒後駕車肇事,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警察是一年365天沒有假期的工作,為了保障民眾春節期間出遊平安,即使在疫情期間,仍將對酒駕、闖紅燈及嚴重超速加強執法。市警局表示,疫情期間警方也會特別重視防疫工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離,以維護民眾及執法者彼此安全。

立法院臨時會昨日三讀通過酒駕3法,其中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酒駕未肇事刑責,是警方執行攔檢酒駕勤務,比率較高的案件,從原來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酒駕肇事刑度雖維持不變,最高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觀傳媒》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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