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春節檢疫措施的「春節專案」昨天正式上路,放寬打滿兩劑疫苗民眾可以選擇「7+7」方案,提早回家居家檢疫,但包括台北市長柯文哲、副市長黃珊珊都公開表達擔憂,質疑可能放病毒進社區。避免可能的違規事件,指揮中心也公告加重春節專案的罰則,不但重大違規者最高可罰15萬元;其他相關違規事項的最低裁罰基準也都提高,從原本的1萬或3萬,調高到3萬或5萬起跳。
因應大批海外國人返台過年,避免防疫旅館量能不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是從今年12月14日至明年2月14日實施春節居家檢疫措施,其中打滿兩劑疫苗者可以選擇「7天自費入住集中檢疫所/防疫旅宿及7天在家居家檢疫」方案。
指揮中心日前也同步修正「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決定對春節專案的違規者祭出重罰來遏止違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不但相關罰則都有加重,如果民眾一口氣違反多項規定,指揮中心也不會只擇一來開罰,舉例來說,如果被發現接種紀錄造假,又對檢疫人員的查驗有不當舉措,一定兩項都開罰。根據指揮中心統計,新制上路首日,尚無發現民眾違反規定。
修正部分有5項:
1. 疫苗接種證明之「登機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不符規定,無法確認身分者;「接種疫苗廠牌」、「每劑疫苗接種日期」、「入境日至最後一劑接種日未滿14天」等項目不符規定,無法確認疫苗接種狀況者,處3萬元罰鍰。
2.「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持有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證明且滿14天」為「是」,惟經查驗無法出示該疫苗接種證明者,處5萬元罰鍰。
3.以消極行為規避、妨礙或拒絕檢疫人員查驗疫苗接種證明,且經勸說仍拒絕配合查驗完整疫苗接種證明或因該證明不符規定顯有影響檢疫人員執行後續防檢疫措施(如無法確認居家檢疫地點等)之虞,處7萬元。
4. 規避、妨礙或拒絕檢疫人員查驗疫苗接種證明,且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處10萬元罰鍰;如其言詞已違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致危害檢疫人員安全者,處15萬元罰鍰,並移請警政單位協處。
5. 疫苗接種證明有偽造、變造之情形,處15萬元罰鍰,並移請警政單位協處。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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