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台北市新奇岩社會住宅今(2021)年完工,7月招租時吸引1665位民眾搶288戶,中籤戶預計11月1日入住,但住戶陳情,交屋時發現多項缺失,施工品質不佳,如陽台門無法推到底,牆壁、木門裂縫,鑰匙孔鏽蝕,鞋櫃過淺、放置鞋子無法將櫃門關上,房門歪斜等缺失狀況,讓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一平認為,不能接受這樣的品質,要求廠商改善。立法院法制局專家則指出,社會住宅推動不只是衝數量、蓋房子,作為都市政策的一環,事前規劃與研究的過程不可少。
社會住宅強調「只租不售」,主要不是用來解決民眾置產問題,而是為了照顧在市場上難以找到居所的弱勢者,以低於市場租金及多元住宅型態,並搭配社會福利措施輔助,是一種政府扮演補助角色的住宅公共投資。
內政部指出,去年底前中央與地方共同協力達成第一階段直接興建社宅4萬戶;內政部也啟動第二階段,責成營建署盤點全國土地,國家住都中心提前規劃並負責新建,由中央承擔未來興建社宅的主力,國家住都中心也順利於今年上半年完成6,283戶招標,預計於今年底國家住都中心將完成15,000戶招標,再與地方政府預計完成5,354戶,合計共2萬戶,以推動達成本年度新增2萬戶社會住宅目標。
對於社宅的興建與管理,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黃華源表示,社會住宅推動不能只追求「量」成長的迷思,依照《住宅法》第5條第3項規定,應先針對當地居民的需求作調查,如此才能因地制宜、符合需求,打造出符合當地居民可接受的社會住宅,而減少反對的阻力。社宅推動不只是衝數量、蓋房子,作為都市政策的一環,事前規劃與研究的過程不可少,須透過居住調查,採因地制宜方式,回應當地的需求,並邀請民間人士共同參與規劃,才能發展出永續多元的社宅。
黃華源指出,社會住宅政策要建立嚴謹的監督制度,一定要做好施工期間逐期的施工監督,工程必須依照設計圖樣、施工規範詳實施作,若有不符之處必須立刻檢討改進,最後驗收時要組成驗收小組,仔細驗收,若有不妥的地方,必須嚴格要求廠商限時改善,以維持住宅品質。
此外,為避免過度集中弱勢者住在同樣的集合住宅,可能讓人產生入住貧民窟的印象,因此依《住宅法》第5條第5項規定,合理分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入住比例及區位分布,且社會住宅經營最重要的是在管理問題;黃華源分析,從管理的角度來看,同一社區的社會住宅,最好都是同一族群,例如全部都是大學生、年輕夫妻或是銀髮族等,依據不同的族群,訂定不同的管理規約,而且成立管理委員會或自治團體嚴格執行,維持整體社區的整潔、安全,嚴重違規者,就須強制搬離,以維持社會住宅一定的居住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