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為維護鄉親深夜安寧,避免改裝車輛噪音擾人清夢,雲林縣警察局自7月起,多次針對轄內易危險駕車及改裝、噪音汽機車出沒路段,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主動攔查檢驗,藉由提高執法強度,展現強力取締改裝汽機車、危險駕車決心。 警察局長朱宗泰表示,藉由今年7、8月連續2個月「環、警、監聯合稽查勤務」,並通知改裝、噪音汽機車及危險駕車車主到案說明或函請車籍地警察機關至住家或工作處所約制訪談,轄內改裝、噪音汽機車及危險駕車情事已漸趨緩。警方亦於11月10日邀集環保、監理機關辦理「違規改裝車輛臨時集中檢驗」,針對疑似違規改裝車輛,並置重點於噪音重機車,通知車主到場檢驗。經由7月15日、8月9日、9月28日及11月10日等4次集中檢驗,至今已通知129部汽機車到驗且當場舉發改裝車體及設備不全20件、噪音超標15件,後續將交由環保及監理單位分別召回複驗。 朱宗泰局長呼籲,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檢驗;另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請駕駛人勿為突顯個人喜好或吸引目光,不當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影響行車安全,亦製造噪音影響鄉親安寧。 圖說:為維護鄉親深夜安寧,雲林縣警察局針對轄內易危駕及改裝、噪音汽機車出沒路段,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展現強力取締決心。(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