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高雄市鹽埕城中城火災事件,災後工務局立即配合市府啟動行政調查。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該局人員迄今未評估研議公告高雄15層以下集合住宅辦理公共安全申報,以及跨機關行政聯繫不足,未持續積極輔導既有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等。工務局業於今(1)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追究涉未積極執行人員之行政責任。
本次懲處名單共四人,包含前任處長、現任處長、課長及工程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之懲處;其中主管人員除今年9月始由養工處調至建管處的現任處長之外,皆調離主管職。
工務局表示,城中城火災事件已深切檢討,對於相關人員未能積極任事之行政缺失予以懲處。今日已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集合住宅(H-2類組)自112年1月1日起,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並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等,加強本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