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苡蘋/高雄 報導】高市府工務局業1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追究城中城案涉未積極執行人員之行政責任,懲處名單共4人,包含前任處長、現任處長、課長及工程員等,予以記大過1次至申誡2次之懲處;其中主管人員除今年9月始由養工處調至建管處的現任處長之外,皆調離主管職。
工務局表示,城中城火災事件已深切檢討,對於相關人員未能積極任事之行政缺失予以懲處。今日已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且建築物高度未達五十公尺之集合住宅(H-2類組)自112年1月1日起,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並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等,加強本市老舊公寓大廈公共安全管理,確保市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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