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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文化局對於「街頭藝人登記制及申請場地與街頭藝人管理」說明如下:

News586/News586 彭慧婉 2021.09.30 19:32

【News586/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市府文化局對於「街頭藝人登記制及申請場地與街頭藝人管理」說明如下:

一、街頭藝人登記制:於今(110)年9月1日上路,民眾只要年滿16歲,具備專長技藝及最重要的表演熱忱,皆可登記成為桃園的街頭藝人。登記類別分為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及工藝藝術類,費用為新臺幣200元,持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證明者免費,有效期為2年,完成登記程序及繳納費用後,即可在線上系統下載列印街頭藝人證,並可持證至桃園各展演點申請演出。改制後也將不再有團體證的區別,可自由組成團隊演出,增加組合的彈性空間。

二、桃市目前有112處街頭藝人可以展演之場地,街頭藝人申請展演需遵循各展演場地之管理單位所訂定的規範,若管理單位無特定規範,街頭藝人展演時則須遵循本局所訂定之「桃園市街頭藝人從市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

 

三、對於桃市街頭藝人管理,本局特訂定「桃園市街頭藝人從市藝文展演活動管理要點」,街頭藝人展演需依循相關規定,文化局也會不定時查驗,若有街頭藝人違反規定,一年內經記點警告達九點以上者,主管機關將廢止其街頭藝人證,自廢止之日起,二年內不得申請核發街頭藝人證;若有優質街頭藝人文化局也提出相關獎勵方式包括:1. 文化局得辦理競賽從中建立優秀街頭藝人名單。2.不定時邀請於桃市主辦之活動內演出或展出。

 

四、街頭藝人登記收費200元,費用含概行政管理費用,北北基桃一證通方案,目前正在與新北市、台北市研議中,預計最快明年可以推出。

 

五、未來,文化局也將持續推動街頭藝人發展及建立優質表演環境,包括舉辦競賽遴選優秀街頭藝人、推出相關學習課程輔導新進街頭藝人、爭取更多適合街頭藝人展演的空間,讓桃市街頭藝人演出的環境更加友善,也將積極與其他縣市合作,期望展現出桃市街頭藝人特殊風情、帶給城市新的活力,感受桃園獨特的魅力。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街頭藝人專區(https://culture.tycg.gov.tw)查詢或來電洽詢:街頭藝人登記專線03-3322592#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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