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愛車驗車定檢日將屆滿(行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請車主把握時間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作業,如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1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110年9月18日起至110年9月21日止),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10年9月22日)辦理檢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陳崑山所長建議車主多多利用生活圈附近之車輛代檢服務,儘速於假期前辦理檢驗,確保假期行車安全,相關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
陳所長特別提醒車主注意,辦理車輛定期檢驗須攜帶行車執照(自用小型車以外車輛需另附牌照登記書)及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汽車強制險保險證,即可至各監理所站及代檢廠辦理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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