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中秋節將至,市民迎接連假到來。為維護公共安全,消防局自110年9月1日起,針對高雄市轄內危險物品場所專案加強檢查,期使市民平安過節。
專案期間,危險物品化工廠由副局長蔡致模率領各大隊專檢小組稽查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並督導廠方落實消防防災計畫、強化保安監督制度;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及瓦斯行,則由危險物品管理科率各轄區分隊同仁辦理抽查。本專案共計檢查危險物品化工廠2間、爆竹煙火販賣場所及瓦斯行各12間,同時向業者宣導重要事項:
1、危險物品化工廠:應提升自主防災能力、強化作業安全、落實承攬商管理,並精進員工自衛消防編組。
2、爆竹煙火販賣場所:業者不得以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之方式販售一般爆竹煙火,另升空類、飛行類、摔炮類不得販賣予兒童。
3、瓦斯行:現場應符合總儲氣量限制,勿使用逾期鋼瓶,且禁止私自分裝液化石油氣。
高市消防局呼籲:民眾慶祝節日施放煙火,應注意選用附加認可標示之合格煙火,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使用瓦斯也要注意安全,落實瓦斯鋼瓶自主檢查,以減少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