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房眉角多,若看到喜歡的物件,代銷或房仲會提醒買方可先付訂金或斡旋金,代表買方很有誠意向屋主議價;不過有一位網友表示,近日詢問之下發現想看某個新成屋建案,竟被要求要先付10萬元,否則不能看房,令他相當震驚。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他表示近日發現一筆有興趣的建案想看房,殊不知詢問代銷,代銷卻表明,現在疫情期間,如果要帶看(新成屋),要先現場刷10萬或付10萬訂金,才能帶看,令他相當不解。
原PO也提到,當時代銷解釋,是因為新成屋也有住戶入住,有個名義才不會被講話,如果看完不喜歡,會當場退10萬,對此,原PO感到相當好奇,「這樣是正常嗎?」,並且指出,該建案為大廠商,有蓋過很多知名建案。
貼文曝光後,大部分網友都對此感到不解,「從來沒有遇過要預付10萬才能看的房子~如果您說的那間房子要看要先付10萬當訂金,那是不合理的事情」、「我買賣過沒遇過這樣的事!我是您我會回...我們來簽契約,不退賠我十倍(100萬)我就付訂」、「那就不要看,沒什麼了不起」、「看過A7那麼多間,沒有一間要我們付訂金才能看的耶,我們是因為有喜歡才付訂金的,應該又是新招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這是不成文的概念,是一種誠意測試,「如果真心想看,建議開支票不要拿現金,其實是一種行銷的手法,通常房仲的作法是,帶看完,有喜歡再收斡旋金進行議價,議價成立就能即刻報成交」、「正常喔,不然遇到很多客戶問完不買,帶錢談,談成才轉訂金,沒談成不會收錢」。
對此,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其實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禁止代銷帶看先收訂金的行為,但在斡旋邀約性質的情況下,先收取大量訂金,容易造成消費者的不信任,以及引起恐慌感,因此較不恰當,也不被大部份消費者所接受;不過在現今疫情期間,多數預售屋看房是採預約制,若先附上訂金,或許可加快看房速度,為業者行銷的一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