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高溫乾旱造成臺南市(新化區、龍崎區及左鎮區除外,已另公告)非屬森林副產物竹筍(綠竹筍除外)出筍情形不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30日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7月31日至8月9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假日得不受理,低利貸款則向各地農漁會或農業金庫申貸。 農業局長謝耀清說,此次公告非屬森林副產物竹筍(綠竹筍除外)災損每公頃救助3萬6千元,符合資格的農民請於7月31日至8月9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農業局表示,農民若要申請低利貸款,自公告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35日內,檢附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各地農漁會或農業金庫提出申請。(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