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727 12:05:24)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考量疫情解除第三級警戒降為二級後,疫情仍處於不明確狀態,受疫情影響的飯店旅館等業者或配合政府遭強制關閉場域的房屋,雖因降級得以恢復營業,惟營業初期營業收入仍不穩定,經濟活動短期間難以真正復甦,在經濟活動復原前,財稅局主動將房屋稅減徵期間延長至二級警戒解除,並視疫情警戒下降經濟活動恢復後,再視實際情形辦理清查改課,真正落實紓困德政。
財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疫情期間營利事業申請暫停營業者,若房屋僅供營業商號登記設立地址且實際未供辦公、營業或堆置貨物,可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財稅局將加強輔導,減輕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財稅局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101~108)或所屬民雄分局(電:05-2260505分機211~217)詢問,歡迎多加利用。
訊息來源:嘉義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