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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NCC應審理TBC案 有利有線電視回歸本土並落實政府監理

匯流新聞網/匯流筆陣 2021.07.03 10:07

鄭仁與/公教人員

大豐有線電視創辦人戴永輝於2020年2月向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買下TBC上層管理公司母公司65%股權,並向投審會、公平會及NCC提出交易案許可申請。

不過,前立委黃國昌指控TBC過去交易時有資金不明問題,因為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曾在2017年借貸800萬美元給呂芳銘,而富邦集團旗下也掌控凱擘有線電視集團,可能導致媒體壟斷疑慮,因此使NCC等單位介入調查。

NCC就此次TBC交易案擴大調查範圍,黃國昌指控TBC過去交易時的資金問題也歷經各單位調查,但無任何證據顯示與戴永輝有所牽連。而公平會則已於2020年11月5日就本案相關事業結合申請率先予以許可。

反觀NCC,則是就本案審議拖延處理,且不只一次延長審議期限。NCC在去年7月、9月獲取專家學者就本案財務結構、市場競爭等層面提供正面具體意見後,遲至今年4月7日才邀買賣雙方到會陳述。

作為買方的戴永輝,已在全體NCC委員面前表明投資動機及願景,並鄭重聲明與富邦蔡明忠絕無私人資金往來,NCC查到可隨時撤銷許可,已展現解決外界疑慮的誠意。此次戴永輝也循TBC特有之股權交易模式,以自有本土資金購回TBC海外上層公司控股權。

戴此舉可說是有意協助解決NCC念茲在茲,國內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過往常為外資掌控,以及負債過高之難題,因此希望NCC應秉持公開、透明、衡平之原則審理通過本案,勿再配合特定人士立場混淆申請案件本質,進而干預企業經營,延宕產業發展,以維持產業主管機關之威信。

不過,近日經濟日報、風傳媒等多家媒體報導點出NCC主委陳耀祥繼今年2月5日對媒體記者放話要TBC回台上市之後,再度於公開場合表明應不許可本次TBC交易案過關。

但值得注意的是,NCC曾在2017年審查通過郭台銘、呂芳銘合資自麥格理集團手中買下TBC的管理公司,2020年4月更許可郭台銘轉讓原持有TBC之股權予呂芳銘,TBC上層公司股權交易模式並非頭一遭,且都在陳耀祥擔任NCC委員任內得到許可。

戴永輝進駐TBC,代表呂芳銘有意透過在有線電視具有多年實戰經驗的戴,來強化TBC的經營管理。戴永輝循過往交易模式買賣股權,更另外出資購買TBC海外的APTT信託基金,成為單一最大法人股東,以鞏固TBC海外基金管理公司經營權,也是依NCC指導遞件申請。

但目前看來,NCC卻配合黃國昌遙控,硬要在媒體製造戴永輝資金不足,TBC和蔡明忠有資金往來的印象,企圖駁回此案。

如此,不僅是任由當年國民黨眼見TBC偷跑至新加坡上市,卻無作為的錯誤狀態持續,更是忽視有意將有線電視回歸本土經營,協助政府落實監管的企業家決心,若NCC執意將此商業交易化約成政治鬥爭,將錯失撥亂反正的良機。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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