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龜分局員警酒後駕車 緩起訴處分

爽爆新聞網/
4 年前

記者宋正宗/高雄報導

六龜分局陳姓偵查佐於6月24日23時50分,駕駛自小客車在旗山區旗屏一路酒駕停於路邊,經旗山分局實施酒測,酒測值超過0.25mg/l,由旗山分局於110年6月25日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25日上午諭知陳員緩起訴處分,無保請回。

陳姓偵查佐109年間曾因違紀案件,調至六龜分局偵查隊內勤,並提列為「教育輔導對象」。此次酒駕顯見輔導無效,由於陳員係勤餘酒駕且無肇事,自認犯錯立即提出退休,分局業召開考績委員會,將陳員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記ㄧ大過議處,專案報請退休,以淨化警察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