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616 18:23:56)行政院於6月15日核定客家委員委員會擬訂的「國家客家發展計畫」,突破以往單一部會推動客家事務的藩籬,以跨部會協作方式,打造客家政策國家隊,不僅代表政府對於客家語言、文化發展之高度重視,對客家集體權益的尊重,及肯認族群主流化策略思維,更象徵臺灣在多元文化實踐的進程上,邁入新的里程碑。
首期「國家客家發展計畫(110至112年)」以3年為期,係客家委員會依據客家基本法第6條規定,聚焦全國客家事務及區域之發展進行規劃,經廣納全國客家會議之意見擬訂計畫草案,歷經近二年的多層次、多面向、跨部會的協調、溝通始完成,現奉行政院核定,將作為各級政府客家相關施政之依據。
客委會表示,族群政策經常被歸類為部門職責,由特定部會推動族群事務,例如客家委員會處理客家事務、原住民族委員會處理原住民族事務,因而族群文化公民權,目前在其他政府部門的施政上容易被忽略。相信在國家客家發展計畫推動實施後,各部會的施政將具有更多的客家觀點,例如:各部會之公共資訊服務,增加客語;社會服務面向之施政,除了身心狀況之弱勢需求外,會更進一步考量其客家社群文化特質的異質性;在國土規劃、道路及交通等施政上,將納入客家族群聚落完整性及地域發展性之考量因素。此次國家客家發展計畫的提出,便是對此一行政框架限制進行突破,讓臺灣的族群政策朝「跨部門化」協力邁進。
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以「族群主流化」為核心理念,主要是希望帶動族群跨越族群本身發展的界限,讓弱勢族群從邊陲地位回歸主流,並得以其族群主體觀點,與其他族群共同分享文化、建構公民社會;另一方面,則借用「性別主流化」的理論與實務作法,要求政府訂定相關法規、政策及措施時,應具有族群敏感度,針對族群差異提供差別服務。
首期國家客家發展計畫揭示四大發展目標:「以客語為國家語言、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深化客家知識體系、鏈結國家歷史記憶」、「完備客庄創生基礎、推展客家文藝復興」及「深耕全球客家網絡、拓展客家文化外交」;策略方法是建立跨族群對話之公共領域,藉以培養政府部門具備客家族群敏感度,認知族群的文化差異及需求差別,繼而灌注於各級政府訂定的各項法規、計畫及措施中,讓政府整體施政更有「客家溫度」,以利客家族群永續發展。
總體計畫在四大發展目標脈絡下,並分訂18項策略及50項重要措施,橫跨內政、教育、文化、經濟、交通觀光、衛生福利、外交、僑務等業務,由18個部、會、署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執行。客委會將立即啟動跨部門客家施政平台之運作,訂定客家族群影響評估作業指南,進行公務人員跨族群文化素養相關之講習、培訓,推展族群主流化各項工作,並藉由規劃、執行、查核與行動概念,由各項重要措施主辦機關於年底提報執行報告,邀請外部學者專家檢視,回饋後續推動建議,滾動調整計畫事項。
依本會組織法揭示的機關定性,客家委員會本就具有「統籌」辦理客家事務之職能,唯因以往尚未建立相關制度與機制,均以個案協調方式辦理,今年適逢本會成立20周年,行政院核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客家事務之推展將跨越部門界線,推動力度及面向亦將加深加廣,對客家事務推展將產生質變量增的深遠效果。
國家客家發展計畫連結:(或至本會官網重大政策項下查詢)
https://www.hakka.gov.tw/File/Attach/44679/File_90558.pdf
訊息來源:客家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