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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出手了! 租客染疫遭房東拒租最高開罰15萬元

好房News/ 2021.06.11 19:50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內政部4日表示,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亦不得因其有居家檢疫等情形而歧視其合法租屋權益;若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呼籲房東,在疫情期間應共體時艱協助房客,避免不當終止租約及要求搬遷;同時提醒房客,若受到房東不當對待,可即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內政部表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規定,對於傳染病病人、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或集中檢疫者的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第12條同時規定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居住或給予不公平待遇。
 
內政部4日表示,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若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示意圖/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竹市設4疫苗施打站,號召醫護、志工共組「防疫新竹隊」。圖/新竹市衛生局提供
 
在疫情期間,居家隔離或檢疫為防範疫情擴散的最基本要務,房東應以同理心,共體時艱協助保障房客租屋居住權益,並避免因搬遷而造成防疫破口。
 
此外,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房客或其同住親友因染疫或居家隔離之情形,並非為房東主張終止住宅租賃契約的法定事由。房東如仍以歧視染疫或居家隔離為由而提出終止租約,不僅不當,甚且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而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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