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傳義/台中 報導】
臺中1名24歲陳姓香港籍女學生日前接獲網路商城客服人員來電,稱其網購「設定錯誤、重複扣款」,因其當下未依指示操作匯款,數日後詐騙集團更進一步要求其將金融卡寄出處理退款,幸銀行行員機警察覺有異,通知警方到場共同勸阻,讓女學生免於受騙甚至淪為詐騙共犯。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警員何承晉、黃繼興日前下午擔服巡邏勤務時,約15時許接獲轄內金融機構通報疑有民眾遭詐騙。經警方到場了解,24歲的陳姓香港籍女學生日前上網購買藝術通識課程用書,5天前卻接到網路商城客服人員來電,稱其於網路購買書籍時,因作業人員設定錯誤,將會導致重複扣款造成陳女損失,若要取消訂單,必須提供當初刷卡的信用卡資料,並要求其至ATM操作解除設定。陳同學表示,最近因課業繁忙,她接獲電話後並未立即處理,後來又接到對方來電,要求她先將金融卡提領一空,更改密碼後把卡片寄至客服中心,公司會協助處理退款後會再將卡片寄還給她。
陳同學雖半信半疑,仍前往銀行提領現金並更改提款卡密碼,幸好過程中行員察覺有異,馬上通知警方到場,及時阻止陳同學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警方向陳同學分析,詐騙集團原欲騙取現金,然因陳同學遲遲未依指示操作,進而轉向被害人騙取金融卡與金融帳戶,不但要她先行將帳戶內現金提出以取信於人,萬一陳女真的將金融卡寄出,被詐騙集團拿去犯案,恐怕會間接成為人頭詐騙帳戶或淪為共犯。聽完員警的分析,讓陳同學也忍不住捏了把冷汗,感謝行員及員警共同勸阻,讓她及時煞車。
警方呼籲,租賣或提供帳戶給不法集團使用,涉嫌違反刑法「幫助詐欺罪」及「幫助洗錢罪」,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絕對要小心!現今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若接獲不明來電或簡訊,要求匯款或依指示操作自動提款機時,務必牢記反詐騙「1聽(聽電話內容)、2掛(掛斷電話)、3查(快撥165或110查證)」三項原則,提高警覺,才能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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