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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稅務局建構分類監控模型 即時捕捉間接轉讓股權資訊

中央社/ 2021.04.29 11:0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429 11:06:23)台商常運用境外公司間接投資中國大陸,當台商出售該境外公司以間接處分中國大陸子公司時,依中國大陸相關稅法規定,應視為直接處分中國大陸子公司課徵資本利得稅。然而因前述股權轉讓發生在境外,且中國大陸子公司的境外法人股東並未變動,除了上市櫃公司必須主動公告外,其他公司的境外交易相對不易被中國大陸稅務局察覺,因此有人即使以此方式出售中國大陸子公司,也不向中國大陸稅局申報納稅。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提醒,有鑒於此,中國大陸已有部分地區的稅務局整合內部徵管資料、其他公部門與網路搜集的工商資訊,建構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資訊系統,即時監測企業法定代表人、高管等變化。利用包含股東數量、股東註冊地及外商投資企業資產類型等篩選指標,設計間接股權轉讓監控模型。

一旦相關高層管理人員出現異動但境外法人股東沒有改變,稅務局即啟動監控模型分析間接轉讓股權交易發生的可能性。若是境外法人股東位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構成資產又以無形資產(如土地所有權)、長期投資等為主,將會被標註為紅色最高警示等級,列為重點核查對象,已有外商因此被查獲且補繳稅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中國大陸稅務局透過大數據總結經驗與規律進行管控,查核態度已漸趨主動。其實間接股權轉讓並非一定產生中國大陸稅負,提醒企業執行架構調整前預先評估交易安排降低潛在稅務風險。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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