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該網路賣家之詐騙手法,係利用社群平台建立購物社團,於社團中刊登販售知名品牌口罩之廣告,並附上網址供不特定民眾點選連結至網路商店,吸引民眾信以為真而下單,復經被害人銀行匯款、信用卡或超商付款成功後,再以「訂單量太多」、「人手不足,正再趕工出貨」、「這個月底來不及出貨,預計下個月中出貨」等理由藉故延遲出貨,請被害人耐心等候;若遇被害人開始抱怨或揚言報案,該公司則改以可申請退款之方式按奈被害人,後以「已安排退款程序」、「預計本周或下周退款」等語再次拖延,故而遲遲未有被害人發現有異出面報案,導致受害民眾不斷增加。
經員警數月之偵查蒐證後,於110年4月16日將公司負責人逮捕到案,該公司負責人自稱:「當初有進貨,進了20個口罩。」,和被害人合計訂購之破千個口罩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該公司明知無購買大批口罩之管道,卻仍於網路上刊登廣告,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眾對於知名品牌口罩品質之信任而大量下訂,於短短2個月內受害民眾逾50人,初步估計,該公司以買空賣空之方式,至少牟取不法利益超過50萬元以上。
現今網路上隨處可見商品廣告,惟民眾於享受方便購物的同時,仍須提高警覺保護自己的錢財,確認網路商店是否有安全交易機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還是最安全的選擇,建議民眾多多選擇貨到付款之方式,再次提醒民眾網路上陷阱多,切勿貪求一時便利而成了詐欺集團眼中之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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