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霖 屏東長治】
日前屏東縣長治鄉,一處資源回收場引發大火,消防局派出長治鄉和鄰近鄉市消防分隊,及第一大隊、特搜大隊,共計12車27人前往搶救,雖然火勢撲滅後無人員受傷,但一把大火燒出了當前法令,對於資源回收場消防規範不足的問題。
熊熊烈火將資源回收場燒成灰燼,由於資源回收場非一般建築物,而是屬於露天的場所,因此消防人員無權在事前進行安檢,糾正消防設備不足的缺失。
屏東縣消防局長治消防分隊小隊長 鍾少光:「安檢的部分照理講,消防單位是針對室內的,譬如說有建築物的這個部分。」
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 李彬正:「這些場所,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要求他,需要去設置一些的消防的安全的設備。」
由於沒有消防法規的強制力,目前屏東縣消防局,只能配合環保局聯合稽查時,以柔性勸導的方式,建議資源回收業者做好消防設施規畫。
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 李彬正:「那我們都會建議他,設置一些必須要的水源,像一些的管井,或者是室外的消防栓。」
屏東縣環保局稽查科科長 王奕軒:「那環保局這邊呢!會跟消防局這邊呢!持續針對資源回收場的部分,他們的消防設施呢!持續來做一個現勘以及輔導。」
日前資源回收場大火,所產生的濃濃黑煙,造成嚴重空氣汙染,為了避免再次發生憾事,屏東縣消防局希望中央相關部會,能夠共同修法,讓消防人員可以依法執行安檢,以事前防災代替事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