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以諾 苗栗】
苗栗縣苑裡鎮公有零售市場,發生火災後,由於部分建物已列為歷史建築,經過2年多時間,僅初步進行加固及清運工程,到現在都還沒開始重建,受災攤商自組自救會,並聲請國賠,近日又收到鎮公所寄出的存證信函,租期到明年底,引發攤商不滿。
苑裡鎮公有零售市場,2018年9月發生火災,約700平方公尺,84個攤位付之一炬,之後地方人士申請登錄歷史建築,經審議後,在2019年3月,部分建築被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但重建之路遙遙無期,攤商失去販售場所,無法維持生計,質疑鎮公所又無配套措施,提出國賠請求。
「苑裡鎮公所出面負責,苑裡鎮公所出面負責。」
苑裡百年老市場災後重建自救會副會長 楊子德:「這個3年裡面的時間裡面,我們也沒得到任何的社會關懷,沒有得到中繼市場的安置,也沒有得到我們的一些輔導攤商的措施,完全沒有。」
苑裡鎮公所表示,市場部分被列為歷史建築,已向文化部提出清理及加固計畫,至於改建部分,也已爭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助。
苑裡鎮長 劉秋東:「最近這1、2個星期裡面,應該設計標就會標走,標走以後,把設計圖重新弄出來以後,大概這個方向才能夠要到,大概設計規畫要多少錢,才有個方向。」
不過自救會表示,近日來攤商陸續收到公所的存證信函,租約只到明年底,鎮公所則回應,是市場重建的前期作業。
苑裡百年老市場災後重建自救會 會長 鄭暉煌:「沒燒毀的攤商,全部收到存證信函,要叫我們無條件遷出,我不曉得鎮公所現在,目的是要消滅這個市場嗎,怎麼會叫攤商全部遷出,然後所有的消費者都沒辦法來這裡消費了。」
苑裡鎮長 劉秋東:「民眾當然會接到存證信函以後,他當然會緊張,但是我們這是必然,一個土地要重建的時候,一定要土地把它完成清理的動作。」
鎮公所表示火災後,陸續協商中繼市場安置事宜,但因土地取得不易,加上經費不足,希望納入重建計畫整合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