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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民眾為了節省保險費,將車輛登記在妻子或父母名下,此種駕駛人、車主不同人的狀況,不僅常因駕駛人不繳停車費、通行費等,導致車主被開罰單造成糾紛,也使得交通事故分析無法反映實際情況、保險計費方式不確實。交通部為健全車籍管理資料、掌握車輛實際使用狀況、減少爭議及提高便利性,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條、16條及23條規定,實施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度。
高雄區監理所李瑞銘所長提醒,汽車主要駕駛人登記制度上路後,停車費及通行費等相關資訊,將可直接通知主要駕駛人,但初期罰單仍會寄給車主,等到制度推動成熟後,未來才會進一步研議罰單是否直接寄給駕駛人。所以車主雖有登錄主要駕駛人,仍須留意罰單送達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