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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隱私勿越界 謹慎防狼不吃窺

慈善新聞網/ 2021.03.12 14:34

  日前發生一起女性顧客於西門町知名服飾店的更衣室內試穿衣服時,遭陌生人從門簾縫隙偷窺的新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民眾,偷窺他人於更衣室換衣的違法行為已經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一項第一款:「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可依法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被害人若因此覺得被冒犯或有損及個人尊嚴等情況,亦可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對嫌犯提出性騷擾行政申訴。

  為了避免成為有心人士偷窺的目標,建議民眾可以參考下列各點,於事前多加注意以收防範之效:

1.觀察周遭情形:進入商店或公共設施時,主動觀察周遭有無可疑人士跟蹤、尾隨或在周圍長時盤旋流連,可主動通知店家或場所管理人員前往處理了解。2.隨時注意門口:身處公廁、更衣室、淋浴間等大眾可使用之空間,建議隨時注意門口、天花板與隔板縫隙等處之動靜,以避免有心人士藉機偷窺。3.儘量結伴同遊:與親友兩人以上同行前往百貨商場、大眾浴池、泳池等地時,不僅可以幫忙注意周遭安全,亦可以協助應付緊急狀況,避免孤立無援。

  發生偷窺事件時請勿驚慌失措,先保持冷靜才能隨機應變,面對嫌犯的侵害行為可以這樣做:

1.大聲呼救,引起注意:發現遭偷窺的當下可立即大聲呼救,提高他人警覺心,避免出現下一個被害人,同時增加逮捕嫌犯的機會。2.使用緊急求救鈴:如果案發場所有設置緊急求救鈴,可使用求救鈴通知負責人提供即時協助,排除危害。3.錄影拍攝,留存證據:被害人或旁觀群眾行有餘力可拍照或錄影留存嫌犯的犯行、特徵、逃逸方向等證據,提供給警方進行後續調查。4.有立即危險請報警求援:遭遇偷窺時,若嫌犯有進一步傷害或攻擊行為,請優先設法離開危險情境,並向警方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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