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不少擁有房子的長輩,會希望房產能給予自己喜歡或信任的後輩,但為了減少稅務,也會苦思最節省的途徑。
日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Q你的A)》表示,奶奶持有一間50年的房子,未來的繼承人是爸爸,不過爸爸信用不良,希望房子可以過戶到自己名下,但因為自己才剛出社會,戶頭只有10幾萬元,想知道有什麼方法能用最少稅金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網友詢問,奶奶想將房子過戶給自已,什麼方法能省最多的稅金?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文章曝光後,網友提出不同方法,「50年增值稅就是一大問題,即使低價買賣,也還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最好是用繼承,免繳增值稅」、「比較好的方式是買賣,例如房屋價值1千萬,要給奶奶頭期兩百,跟銀行貸款八百,頭期兩百的部分,可以用贈與220萬免稅的額度,那麼你只要給奶奶1000-220=780,780是銀行給,你只需每月繳貸款」。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表示,這房子已經50幾年了,面臨的問題是稅金高,如果該民眾希望在稅金比較少,未來又是過戶到他的名下,比較合法的作法是請奶奶寫遺囑,因為繼承的方式對他來說是最節省稅務的,50幾年持有時間的土地增值稅都會歸零,而且奶奶如果只有一個房子的話,大概也課不到什麼遺產稅。
陳俊宏繼續說明,如果該民眾對上訴方法有疑慮,就比較建議他走買賣登記,以自用的增值稅減少稅的負擔,未來如果有重購的話,還可能符合退稅的資格;資金不足的部分,能以奶奶現金贈與的方式。
陳俊宏舉例,若房子市價1千萬、公告現值600萬,那奶奶就能用600萬賣給該民眾。如果他拿不出600萬,建議他可以主張其中的220萬是奶奶的現金贈與,那剩下300多萬的部分可跟銀行貸款,市價1千萬的房子要貸到300多萬,只要他有還款能力,難度就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