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114 11:29:46)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造成的經濟衰弱,提供振興三倍券來振興經濟,在逢甲商圈進行商圈發展調查長達13年的逢甲大學統計行銷研究小組,此次也針對逢甲商圈消費者使用振興三倍券的議題進行調查,發現僅有約14.1%的消費者有在逢甲商圈使用振興消費券,三倍券救經濟的政策,夜市經濟能獲益嗎?
此次的調查是在2020年11月底進行,當時約有95.6%的消費者已領取振興三倍券,此結果與12月初經濟部的統計,已超過97%的民眾領取振興三倍券,其差異在正負2%的誤差內。調查結果顯示約有39.3%的消費者將振興券用在平常就會購買的商品,有41.5%則會購買高於預算價格的商品,而另有19.2%的消費者所購買的商品是因為有振興三倍券才額外購買的。在「振興三倍券」最主要的使用用途方面,有33.1%是使用在飲食,26.5%是在服飾方面,18.6%使用在生活(含電器)用品及11.7%用在娛樂。
在觀察使用「振興三倍券」所產生的額外消費的金額方面,無額外支出者有29.2%,會額外支出501-1000元者有20.4%,1001-2000元則有 14.9%。由額外支出金額的比例換算可知,使用「振興三倍券」平均將會產生約1018.5元的額外支出,如以政府公布約有2,332萬人已領取振興三倍券計算,以及加上「振興三倍券」原3000元的消費,共計將創造超過935億元的經濟規模,此結果與政府預估三倍券將創造實質國內生產毛額達1000億元之預估值僅相差不到7%。
在逢甲商圈的消費者中,僅有14.1%的消費者曾在逢甲商圈使用「振興三倍券」,而未在逢甲商圈使用「振興三倍券」的原因,主要有60.3%是因為已使用完畢,其次則認為夜市商圈不提供找零不方便,約有17.1%;而認為其他地方使用「振興三倍券」的優惠較高於逢甲商圈者為12.1%,以及因為逢甲商圈消費金額較低而未使用者為10.8%。若以是否曾在逢甲商圈使用過「振興三倍券」來觀察,曾在逢甲商圈使用「振興三倍券」的消費者平均額外消費的金額為817.6元,而未在逢甲商圈使用者,平均額外消費的金額則為1051.6元。由上述結果顯示,由於夜市商圈消費金額低且無法提供找零服務,使得消費者在逢甲商圈使用「振興三倍券」的額外消費金額有限,難以提升消費者進行更高金額的消費。
其次,再以使用「振興三倍券」的消費情形來觀察,「振興三倍券」僅用在平常就會購買的商品之消費者,平均額外消費的金額為610.3元,會用在購買高於預算價格的商品之消費者,平均額外消費的金額為1406.3元,而有「振興三倍券」才會額外購買的商品之消費者,其平均額外消費的金額則為1293.9元。可得知,因三倍券而願意額外購買商品或購買較高價商品的消費者,其願意額外支出的消費金額也為僅購買平常會購買的商品之消費者的兩倍以上。逢甲商圈也因應政府推出的「振興三倍券」,加碼提出「放大你的振興券」活動,以200元兌換240點、500元兌換600點,一點抵一元的方式,加碼「振興三倍券」的優惠,然而,因未有政府公權力的協助及補貼優惠的方案提出,使得串聯「放大你的振興券」活動之店家不足,而未能有效提升夜市商圈的經濟。
此外,由上述可知,飲食、服飾及生活(含電器)用品為使用「振興三倍券」的前三項主要用途。若再更深入的觀察,可發現將「振興三倍券」使用在平常就會購買的商品之消費者中,使用在飲食者有43.4%, 其次為服飾占21.2%及生活(含電器)用品占17.5%,而用在住宿僅約5.3%;將「振興三倍券」用於購買高於預算價格的商品之消費者中,以購買服飾的34.1%為最高,其次為飲食占24.9%,用在生活(含電器)用品占20.0%,用於娛樂的有10.2%及6.8%用於住宿;而有「振興三倍券」才會額外購買的商品之消費者中,有31.6%用於飲食、21.1%用於服飾,用在生活(含電器)用品17.9%,用於娛樂16.8%及9.3%用於住宿。因此,使用「振興三倍券」願意額外購買商品或購買較高價商品之消費者,將三倍券使用在娛樂與住宿的比例也會較高。
最後,在此「振興三倍券」對於夜市商圈的經濟效益有限之下,逢甲商圈應可思考透過舉辦活動來吸引人潮,可推出的活動中,以個別店家消費滿額的優惠活動最受到消費者喜愛為47.9%,其次為推出美食電子優惠券32.7%,而邀請美食節目錄影或部落客/網紅網路宣傳,則分別為31.3%及30.7%,而藝人造勢宣傳僅約18.6%,此結果可提供逢甲商圈管理委員會及地方政府對於規劃商圈活動的參考。
訊息來源:逢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