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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無視檢疫警告 肆意違規外出 遭依法裁處並強制移送集中檢疫所

大成報/ 2020.12.21 13:46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日前查獲2名有柬埔寨活動史國人,於109年11月25日共同搭機返台,為居家檢疫之列管個案,里幹事於11月26日發現其居家檢疫地點未符合一人一室(含衛浴)的防疫規範,隨即聯繫調派防疫計程車將2人移至防疫旅館,惟11月26日晚間2人搭乘防疫計程車抵達防疫旅館時逕自走往旅館附近便利超商購物,無視防疫計程車司機警告制止,防疫司機立即通知市府防疫團隊,經衛生所護理人員及警方到場幾經勸導後,2人才配合返回旅館完成入住,由於2人在前往防疫旅館途中未直接進入防疫旅館而自行前往超商購物,已違反居家檢疫不得擅自外出之規定,衛生單位依法開立舉發通知書並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居家檢疫隔離14天,依法裁罰每人新台幣10萬元整。衛生局呼籲居家檢疫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務必落實遵守14天不得任意離開檢疫場所之規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感謝防疫計程車司機以及全體市民重視防疫工作,大家一起身體力行,防範COVID-19病毒入侵社區。

近期因全球疫情升溫及年節將至,居家檢疫人數激增,高雄市12月17日居家檢疫者計4,024人,較11月1日1,949人,大幅攀升106%,衛生局呼籲自國外返國市民朋友務必遵守居家檢疫14天規定,切勿心存僥倖違規外出,違反者逕行裁罰絕不寬貸,另依據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之規定,所有入境旅客入境時應填具居家檢疫住所及地址,居家檢疫住所得選擇「自宅或親友住所」或「防疫旅館」,若同住者有老年人(≧65歲)、幼童(≦6歲)、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個人無單獨房間(含衛浴)者,應至防疫旅宿完成居家檢疫(訂房專線:07-8220300),守護自身與社區健康安全。

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檢疫者如有擅自外出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處新臺幣10萬至1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截至目前,於居家檢疫期間無故違規外出,經防疫單位查證屬實移送強制隔離共154案,累計裁罰金額超過新台幣2千餘萬元,違規態樣包含入境後在外徘徊未直入居家檢疫地點、夜間外出購物、外出飲食、訪友、入住防疫旅館違規出房門與鄰房串門子,且近日查獲違規案件數量有增多之勢,衛生局重申目前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市民配合落實防疫政策不可鬆懈,提醒市民朋友切勿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經查獲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者將予重罰,絕不寬貸。

高雄市將持續強化新冠肺炎防疫網絡,呼籲市民配合「秋冬防疫專案」,出入八大類場所應正確佩戴口罩,落實社交距離及做好勤洗手等個人衛生防護。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身體不適時,應避免前往上述場所。市府防疫團隊將賡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政策,全面並落實各項防疫工作,降低高雄市社區疫病傳播風險,守護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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