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建大桃坪土資場 苗栗造橋大龍村民抗議
【鍾志明 苗栗】
苗栗縣造橋鄉大龍村,近來傳出瑞均公司在108年9月28日,向苗栗縣政府提出開發「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目前正進行審查,由於開發地靠近明德水庫與劍潭水庫水源區,居民擔憂廢棄土石方堆置會汙染水源,到縣府抗議陳情,縣府則表示目前仍在審查階段,一定會依法審理嚴格把關。
水源環境要保護!水源環境要保護!反對設置土資場!反對設置土資場!」
數十位造橋鄉大龍村居民,搭乘遊覽車到達苗栗縣政府,要向苗栗縣政府,表達當地居民反對縣府通過「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的申請案,當地地主甚至表示,由於經過自家土地的道路被拓寬,經查發現是為了讓大型卡車通行,這才發現是要設置土石方堆置場,而且居民也發現,廢棄倒掉的東西也不單純。
大龍村當地地主 羅時達:「那外縣市的那些爐碴,都一直跑到我們大龍村裡面,會造成水源汙染,而且現在倒的是明德水庫的交界,而且是劍潭(水庫)的上游,最上游放汙染物確實是很不恰當。」
大龍村當地居民 羅煥蘭:「我們擔心它合法化以後,全台灣的垃圾都堆到我們那邊來啦。」
居民表示,由於過去曾有居民發現,這個地方有被棄置垃圾場爐碴,居民也提供照片證明,因此擔憂一旦縣府通過審核,未來將有更多不明廢棄物倒進堆置場,由於這處地方,緊鄰明德水庫及劍潭水庫集水區,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也質疑,苗栗縣自治條例有相關規定,不懂為何縣府不依自治條例把關,還讓廠商申請環評。
苗栗縣議員 曾玟學:「苗栗縣的營造工程,剩餘土方石處理機制,及資源堆置處理場自治條例第19條,其實就有提到兩個很重要的,一個是水庫的集水區,另外一個是水質水量保護區,水庫的集水區裡面是不可以設置的,那水質水量保護區是1000公尺之內不能設置,那我們依照公文,其實可以看到這個案件,我們自己拉地圖看起來,大概不到500公尺,所以它很明顯,在法規上就可以直接退回了。」
苗栗縣水利處副處長 黃文璋:「我們受理這個申請不代表將來會核准,因為現在才一個,初期的一個審查階段而已,那後續還有所謂的一個環評,環評過了還有所謂的一個開發,那個計畫的一個審查,最後還有一個水保的審查,所以這個行政作業是非常的一個冗長,所以縣政府的立場還是要依法來審理啦!」
居民遞交陳情書給苗栗縣政府,由水利處副處長代為接受,苗栗縣政府也回應居民疑慮,表示縣府會層層把關,從嚴審查,只是造橋鄉繼坤輿掩埋場,焚化爐灰碴堆置,造橋垃圾場的抗爭後又再度發生,大桃坪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爭議,讓造橋鄉居民不得不為了家鄉,一而再再而三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