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首傳不邀功典範 塑源再查 再次緝獲市價卅二億元海洛因案
【記者史家羚/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鍾佩宇檢察官指揮包括海巡署高雄查緝隊等警調司法單位,在獲得線報於恆春五十四海浬處查獲一百廿六公斤價值卅二億元的海洛英後,雖逮捕船長林澤富,但採不邀功,不搶功,情資共享下,向上追塑犯罪包括媒介與仲介及銷售三個層面達百餘天,終將溫姓主嫌共六人依法起訴,可稱台灣司法追緝毒品案的典範。
屏地檢署繼今年8月間指揮司法警察機關破獲國內緝毒史上最大宗運輸毒品海洛因磚384.5公斤(共1020塊)及安非他命610公斤,共約1公噸走私案提起公訴。
另該署於今年3月間接獲海巡署高雄查緝隊與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情資,指稱有運毒集團涉嫌利用漁船走私毒品,檢察長黃謀信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艦隊分署第14海巡隊及刑事警察局共同偵辦。
全案經檢察官鍾佩宇指揮海巡及警方等機關歷經4個餘月之偵查情蒐後,研判運毒時機成熟,由海巡署偵防分署高雄查緝隊及艦隊分署第14海巡隊派員共乘緝私艇,於7月23日23時許,自恆春後壁湖漁港出海,於7月24日2時許,攔查億O滿漁船登臨檢查,在該漁船後方漁艙起獲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共5大包,重約126.435公斤(共324塊)、億O滿漁船等物,並逮捕被五十歲的被告林澤富長。
案起獲大量毒品後,立即逮捕船長,並查證該漁船係前往南海附近海域接駁毒品,隨後專案小組實施擴大偵辦,經由資料分析及跟監埋伏,鎖定尋找交通運輸,負責媒介運毒漁船的被告王文彬,負責媒介毒品貨源被告主嫌溫俊龍與手下李嘉峯、李強等人,並於109年8月19日對被告王、李等住處執行搜索並拘提該3名被告到案,11月18日將被告溫等6提起公訴。
查獲的海洛因是在緬甸製造,再由軍方護送到越南出海,包裝非常精緻,檢方指可媲美全球知名的雙獅地球,同時為了方便運輸,還特製了雙肩背包,可昜翻山越嶺,這是目前查獲毒品中僅見的,該案共一百廿六公斤達三百廿四個小包裝,市價每小包裝約一千萬元,共約可供130萬人施用,市值達逾新台幣32億元,檢察長黃謀信指這是落實及彰顯當前緝毒工作,由檢察官指揮整合兩司法警察機關共同偵辦,情資共享,偵查跨機關合作良好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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