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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空中泳池遭抨擊 豆導頂加樂園不用拆 關鍵竟是「它」

好房News/ 2020.12.10 02:48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藝人羅志祥在內湖豪宅頂樓加蓋泳池違建引發外界譁然,台北市建管處於昨(1)日要求他在30天以內自行拆除,否則就會派員強制拆除,且收取作業費用。
 
針對羅志祥違建一事,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指出,游泳池屬雜項工作物,需向主管機關領雜項執照才能施工,且在建築物建造完成後,應再領使用執照。
 
藝人羅志祥在內湖豪宅頂樓加蓋泳池,遭建管處列為違建。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小豬羅志祥的豪宅露天泳池被建管處認定違建,要求30天內自行拆除。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郭紀子進一步解釋,倘若申請雜項執照未經獲准卻擅自增設,依《建築法》第91條,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需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仍未遵循規則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使用。
 
至於鈕承澤曾在住家頂樓加蓋有「頂加樂園」之稱的工作室,先前也被外界質疑是違建。不過,該處是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並不會列入優先拆除。
 
鈕承澤曾在台北東區華廈住宅設「頂加樂園」。圖/Google Map
鈕承澤曾在台北東區華廈住宅設「頂加樂園」。圖/Google Map
 
北市府將違建分為兩階段處理,即是民國84年以後新產生的違建稱為「新違建」,83年底以前的違建稱為「舊違建」,「舊違建」若無公安疑慮就只需拍照列管,無須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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