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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遺贈免稅額不變 遺產1916萬以下免繳

卡優新聞網/張家嘯 2020.12.05 09:36

  財政部公告明(2021)年繼承和贈與案件適用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將不會有任何調整。以民眾四口之家父母一方,明年若不幸發生過世案件,遺產在1,916萬元以下皆能免稅。

  依照遺贈稅法規定,遺產稅與贈與稅各項免稅額、課稅級距和扣除額,若是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累計上漲有10%程度,次年按上漲程度調整。而今(2020)年底物價上漲程度較前次調整僅9.4%,課稅級距上漲幅度2.61%,因此遺贈稅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等皆不作調整。

  明年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200萬元,而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的20%,採累進的方式課徵。至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比如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的器具及用具為89萬元以下部分;若為被繼承人職業上工具則是50萬元以下部分。

  財政部指出,若以四口之家來看,明年若有父或母發生過世,可享免稅額1,200萬元、配偶的扣除額493萬元、兩個直系血親卑親屬各享50萬元及喪葬費用123萬元,只要遺產在1,916萬元之下就不會課稅,而據統計96%的遺產案件為免稅案件。

  在贈與稅的部分,免稅額每年仍為220萬元;贈與淨額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上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再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此外,關於「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則將放寬,其中遺產稅免罰標準自原本的3.5萬元提高到6萬元,贈與稅免罰標準則由4,000元提高到1萬元。財政部強調,修正方向對納稅人有利,雖免罰標準提高,但呼籲納稅人仍要依規定報稅、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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