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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建商還代管爽收租?住戶輕生他慘虧370萬

好房News/ 2020.11.18 18:16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購買套房出租是不少人的投資方法,建商看準這點也會協助招租、管理,不過如果這時租客在屋中輕生,買家的損失恐怕落得無人負責。
 
新竹縣發生一起案例,陳姓男子向建商購買房子後,委由建商協助出租及管理,建商再找來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不料房客在屋中輕生,房屋頓時變成了凶宅,陳男質疑他並未授權建商轉交給管理公司代管,因此一狀將建商、管理公司及租客的兒子告上法院。
 
男子在租屋處輕生,法院判決兒子必須在繼承範圍內賠償。示意圖/取自pixabay事故發生在公共區域,或者是送醫後救治無效,雖然聽了讓人不舒服,卻不能算是凶宅。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死者平時有正當工作,承租時行為舉止無任何異常之處,租金也都正常繳納,不過疑似因為感情因素而想不開,死者姐姐表示,她在社群網站上發現死者有燒碳爐子照片,趕緊通知房東,無奈撞門之後死者已經身體發黑,再查看他的社群網站,才發現他早在月初就已貼出割腕、碳盆之照片及輕生訊息。
 
根據估價結果,房屋的價值原本的是1636萬,因為變成了凶宅蒸發了369萬7116元,陳男要求建商、管理公司及死者兒子賠償300萬元,不過法院認為陳男和建商所簽的管理委託書已經將出租事宜全權交給對方處理,而管理公司也並沒有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因此僅判決死者兒子在遺產範圍內賠償300萬元。
 
不過根據死者兒子所說,死者所留下的遺產只有21000元的存款及一輛機車,根本連治喪的費用都不夠,所以即便法院如此判決,陳姓男子恐怕也難拿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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