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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新型態交易變化快速 全球稅務規範應加緊建立

中央社/ 2020.10.14 10:1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1014 10:19:20)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於2020年10月12日發布虛擬貨幣稅務報告,彙總OECD會員國目前針對虛擬貨幣之相關稅務規範。PwC亦於日前發布《全球加密資產稅務調查報告》,對各國租稅管轄區在加密資產稅務議題上,提供最新發展與趨勢的全面性比較,同時提出「加密資產稅務指數(Crypto Tax Index)」做為參考。

OECD於2018年時即針對虛擬貨幣所可能引發之稅務議題提出討論,並指出各國應即早針對相關資產及交易提出稅務指引。此次報告中OECD針對各式廣泛的加密資產性質予以進一步說明,並調查彙總逾50個會員國目前針對虛擬貨幣之各類課稅(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及財產稅等)規範。其中針對挖礦活動(Mining)、不同虛擬貨幣間或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間之交易等課稅彙總說明可知,各國針對不同活動與交易是否視為應稅活動、課稅時點、以及所得屬性及相應課稅之規範存在差異。舉例而言,日本及美國均規範於挖礦取得時即應課徵所得稅、而法國及丹麥則至處分或交易時才課,而澳洲及加拿大之規範則視是否為挖礦者之營業活動而決定所得類別及所得稅課稅時點。另一方面,各國間針對營業稅課稅規範則較趨一致,如不同虛擬貨幣間、及虛擬貨幣與法定貨幣間之交易多不課徵營業稅。

PwC發布《2020全球加密資產稅務調查報告》及「加密資產稅務指數」

PwC所發布的「加密資產稅務指數(Crypto Tax Index)」係以20個原則性稅務議題多方評估各租稅管轄區在加密資產稅務指引的完善程度,並進行排名。亞太地區如澳洲排名第三,新加坡、香港及日本在此議題提供較多的官方指引。值得注意的是,我國金管會於2019年將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定調為適用「證券交易法」之有價證券,而財政部隨後發布函令規定此類資產之交易須依據「證券交易條例」課徵千分之一證券交易稅,屬於少數針對證券型代幣提供明確指引的租稅管轄區,亦榜上有名。該指數顯示,有近六成的租稅管轄區已對買賣加密資產的損益計算提供指引,近五成已對「挖礦」產生的所得提供指引。

無論是OECD或PwC之報告均指出,即便參與此次調查的租稅管轄區中有許多國家已針對個人和企業在課稅之計算發布相關指引,然而尚有許多加密資產領域的新興重要議題,例如加密資產借貸(Crypto Borrowing and Lending)、去中心化金融(Decentralized Finance)等,僅少數租稅管轄區涉及相關討論。

訂定加密資產稅務指引 持續建立加密資產生態圈制度化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副營運長郭柏如表示,訂定加密資產稅務指引是持續建立加密資產生態圈制度化的一環,各國監理機關對加密資產領域的關注日益增加,可看出該資產類別已於國際上受到重視。惟本次調查顯示,許多稅務機關發布的指引恐難以因應市場快速變化,根據資誠的觀察,即使是國際上發展相對領先的租稅管轄區,對於金融機構、交易所、資產管理業者或跨國公司等更廣泛的市場參與者,也少有相關指引,然而該等業者在推動新興資產類別被市場廣泛採用的過程中,常扮演關鍵角色。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執業會計師陳麗媛提到,調查顯示,現行針對加密資產最常見的處理方法係將其視為一種財產型態而非貨幣,這與我國央行目前見解一致。陳麗媛進一步指出,加密資產的價值常常波動巨大,且可能同時間有多個報價、或因沒有活絡交易而無報價,且記錄不易保存,對於課稅稅基將是一大挑戰。

陳麗媛提醒,加密資產作為一個全新的資產類別,需要一套更全面的規範讓大眾遵循,若加密資產被視為金融資產時(如證券型代幣被視為有價證券),國際間重要的稅務遵循規範「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將可能成為交易參與者下一波挑戰。隨著新型態交易快速發展(如硬分叉 Hard Fork)、特定類型虛擬貨幣(如穩定幣 Stable Coin)以及近年高度討論的央行數位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交易參與者對於課稅規範之期待也愈高。如同OECD報告中所建議,各國稅務主管當局可考量配合當地金融監理機關之法規及政策(如鼓勵無現金交易環境等)訂定更明確之稅務規範,當法規制度與環境越趨完善,各地的投資人、企業及平台業者將更有信心投入在加密資產領域,豐富資本市場。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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