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922 16:38:58)有關媒體報導太陽能光電設置恐侵擾台東人文及產業麗景,縣府重申配合中央能源轉型政策,同時守護台東農地景觀資源,始終從嚴把關與評估光電開發與設置計畫案,傾聽民意並通盤考量環保、景觀與糧食安全,力求平衡發展,另外,針對池上設置場域爭議,已與廠商積極協調另選場址,未來也將審慎評核其他場域開發。
台東縣府財政及經濟發展處指出,縣府日前召開本(9)月縣務會議檢討池上火車站周邊已動工的太陽能光電案場,考量台東為台灣優質稻作生產區,除可預期之作物產值,伴隨農產區的尚有糧食安全、生態環境、地域文化與天然景觀等難能取代之附加價值,能源轉型不可不慎。雖業者設置場域非農業用地亦符合法規,縣府將長程農鄉環境營造納入評量,與鄉公所、廠商積極溝通協調,目前爭議案場已暫停施工另尋適當場域,使車站景觀保有原風貌。
知本光電專區縣府立場與作為不變,堅守「保留濕地不開發」!本案地鄰近知本濕地,位處濕地保育法規定之地方級濕地及國家級重要濕地之外,惟為維護生態環境,劃設光電專區時,已將原基地面積自226公頃大幅縮減為161公頃,並排除生物多樣的泥沼地及水域空間共65公頃範圍。本案現已進入中央相關部會採取最高規格審查,縣府必督導開發商是否依計畫落實生態監測與監控,使創造綠能、提高土地利用與友善環境皆贏。
另池上台20甲線省道旁國產署閒置土地光電開發案方面,臺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表示,《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修正前即從嚴把關農地申請案件,修正後縣府將依循近期農委會修訂的農業法規及農業土地政策規劃方向,多方採納其他發展可能,不堅持以設置太陽光電為唯一選項。
饒慶鈴縣長表示,能源轉型政策截至今年8月底,總申請綠能件數約138件,申請容量約19.1MW,未來對於地面型太陽能設施除配合中央法規,也會聽取地方心聲,取得多方共識後再核准同意備案。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