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女藝人羅霈穎在西元2020年8月3日晚間被發現陳屍北市八德路套房內,床頭櫃上擺放一包藥品「意妥明」,該藥之後也將由檢警送驗,以釐清其死因。「意妥明」是何物,連帶引出的失眠、鎮靜安眠藥物的開立和使用,是本文想要探討並且要提出呼籲的重點。
精神科專科醫師楊聰財表示,「意妥明」為第一代精神安定藥,可用來治療出現妄想、幻覺等症狀或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病患,因合併有鎮靜助眠效果,可幫助睡眠;不過,以一般臨床經驗來看,通常是睡眠障礙較嚴重,服用一般安眠藥物仍睡不著的病患,醫師才會開立該藥物。至於「意妥明」會有哪些副作用?「意妥明」安全性相對高,並無致死劑量,一般會造成患者嗜睡、血壓偏低。
根據衛福部藥品查詢平台,服藥過量會有心律不整等副作用、嚴重可產生痙攣或者昏迷,在我開立藥物30多年經驗中,還沒有碰過出現「猝死」副作用的患者。順便一提的是:雖然服用藥物本身並沒有太高風險,但若搭配酒精服用,會使藥性不穩定;食用上不注意也可能導致噎到等難以預測的後果。
失眠已經成為台灣的「國病」之一,同時根據世界睡眠協會在2017年公布的數據顯示,全球有高達45%的人口,因睡眠問題而威脅到生活品質與健康。對於許多壓力大的現代人來說,「好好睡一覺」變成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
為了治療失眠通常以安眠藥緩解,但是用於改善失眠和焦慮症狀的苯二氮平(BZD)類藥物,具高度依賴性,亞太多國精神醫學專家共同執行的「亞洲地區開立精神科藥物的型態」研究發現,台灣開立安眠處方藥物的比例是亞洲各國的一倍以上,位居亞洲第一。根據食藥署委託調查發現,台灣人每年竟然吃掉4億顆安眠藥。這個第一並不太榮譽,這只能表示台灣的醫師不認真,一聽到病患說睡不好,便開立鎮靜安眠藥物,病患就在這樣狀況下不知不覺掉入「醫療引發的鎮靜安眠藥物濫用依賴」。
應該要加強開立鎮靜安眠藥物的管制
依照「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1.使用安眠藥物,病歷應詳載病人發生睡眠障礙的情形,並作適當的評估和診斷,探討可能的原因,並提供衛教建立良好睡眠習慣。
2.非精神科醫師、神經科專科醫師若需開立本類藥品,每日不宜超過一顆,連續治療期間不宜超過6個月。若因病情需長期使用,病歷應載明原因,必要時轉精神科、神經科專科醫師評估其繼續使用的適當性。
3.精神科、神經科專科醫師應針對必須連續使用本藥的個案,提出合理的診斷,並在病歷上詳細記錄。
4.依一般使用指引不建議各種安眠藥併用,應依睡眠障礙型態處方安眠藥,若需不同半衰期之藥物併用應有明確之睡眠障礙型態描述紀錄,且應在合理劑量範圍內。
5.對於首次就診尚未建立穩定醫病關係之病患,限處方7日內安眠藥管制藥品。
但是若檢視臨床實務,很多”例外”的案例在發生:特別是一般醫師為了”綁住”病患,便會在未經深思熟慮下開立鎮靜安眠藥物。以精神科專業來看,失眠常常是冰山上的一角,冰山下最常見的是情緒障礙以及生活壓力感,在治療時,要兼顧生理、心理、環境因素,並且不會單單開立鎮靜安眠藥物,以藥物選配來說,同時會開立改善情緒、幫助睡眠的藥物,以避免鎮靜安眠藥物依賴風險。希望健保署、食藥署等政府單位,應該加強管制所有醫師開立鎮靜安眠藥物,才是利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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