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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網不錄」南韓N號房看台灣兒少性剝削防治

客家電視台/ 2020.07.30 00:00

【蘇韋宣 徐榮駿 台北】

南韓N號房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我們也赫然發現台灣也有不少類似性隱私外流網路的案件,今年5月立法院更一讀通過「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希望達到保護個人性自主和隱私權,不要讓恐怖情人惡意散播性影像傷害他人,或是誘拐兒少拍裸照上傳網路謀取不當利益,客家電視台因此推出無網不錄專題報導,希望能從尊重個人性私密與建立性別平等 兒少保護等角度建立完善法制,遏止惡意公開性隱私的事件,我們首先要透過一個真實的個案,看受害者的心路歷程與立法的急迫性。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當下其實我知道的時候,其實是很慌亂,不知道怎麼辦的。」

2年前的半夜劉小姐接到朋友來電說,看到她被拍攝的性隱私影片被公開在網路上。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先大哭一遍,因為真的太受傷了,那後來開始一一截圖,我只截到一半之後,我真的看不下去了,因為真的太痛苦,是因為每一個人都在罵你,你會開始懷疑自己說,我是不是一個真的這樣子的人。」

事情最早發生在7年前,劉小姐發現被人拍攝性隱私影片時,曾要求不要拍、刪除影片,沒想到對方傳給朋友觀看,造成後來被有心人士放上網路,影片一瞬間廣為流傳。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很多網友可能跟我說,私我給片,這些其實對我來說,我會覺得這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那也導致有時候我走在路上的時候,其實就是很害怕說會想這個人是不是看過我影片,他們看著我眼神是不是怪怪的。」

不過當劉小姐打算提告的時候,卻發現沒有一條法律能替她主張保護性隱私的權益,而且因為拍攝當下就被劉小姐發現了,所以即便曾在過程中拒絕拍攝,卻被法院認定知情,而且拒絕不明確,因此無法構成刑法「妨害祕密罪」。

辯護律師 陳明清:「我們現在因為沒有所謂的性私密影像未經同意外流的這個罪責,所以我們在法規上面的時候,很容易會著重在實務上面說,到底今天被害人所留出來的這個影像,到底是不是個猥褻物品,可是本來這個案子應該就是要著重在說,你沒有得到我的同意,你就將我的影片散布出去。」

被公開性隱私影像的案例層出不窮,受害者如果是被偷拍可以提告刑法的妨害祕密罪,但如果被認定是同意拍攝,一般只能提告毀損名譽的加重誹謗罪和散布猥褻物品罪,或是使用沒有前科紀錄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提告,卻全都不是專門保護性隱私的法律。

辯護律師 陳明清:「法庭上面辯論的一個程序當中,大家著重的焦點是在於說,到底這個東西是不是猥褻物品,到底符不符合一個散布的一個情況,沒有人把焦點著重在我的性私密影像外流的這一件事情。」

現有的法律罰則,最重的是觸犯個資法5年以下。

但是相比受害者受到的創傷,加上未來人生如何繼續的困擾,不禁令人懷疑罰則的公平性,而且訴訟過程中,也很容易造成受害者二次受創。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可以用的法規其實相當地不夠,那可能判決的結果不會是我想要的,但我能怎麼辦,就是在現實裡面,法官他也只能照這樣判決,他也不能幫助我更多,那最主要的是我必須知道說就是這樣子,然後去處理它、去放下它。」

2011到2015年婦女救援基金會,協助裸照外流的個案就高達345人,因此今年南韓爆發N號房事件時,婦援會和相關團體大力遊說各黨立委提出醞釀多時的新法案「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

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 杜瑛秋:「因為現在法律就是少了這一群的協助跟保護、跟服務的部分,所以我們希望這個專法是保護或協助這些完全被法律漏接的一群被害人。」

民進黨立委 范雲:「為什麼我們要走一個專法的路,是因為這裡面其實還挺複雜的,它每一個機制要怎麼設計、怎麼處理,需要警方、需要私人的公司,需要政府跨部會的協助,從就是內政部到就是NCC到其它的部門。」

專法草案不僅將加重處罰,未經同意公開他人性影像的行為,來確保個人的性自主權和隱私,也將成為要求24小時內下架相關影片的法源依據。

同時也要建立隔離訊問等等保護機制,避免發生像劉小姐曾經在出庭的過程中,意外被曝光在她提告的20幾個人面前。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當時我收到傳票的時候,其實只有印就是一個人的名字而已那我就去了,那當時其實毫無防備在報到之後,走在大廳裡面,在大家各自報到,在唸名字的時候才發現說,我剛剛在大廳裡面碰到這些人,都是我的所謂的加害者,進去之後開庭法院的位子並不多,導致說我跟我那些加害人,其實我真的印象深刻,我們是肩並肩坐著,那時候就覺得就是司法為什麼要這樣子對我。」

一讀通過之後,立委紛紛表示希望下個會期能在司法委員會或是內政委員會提案。

國民黨立委 洪孟楷:「偷拍或者是說要記錄影像是無孔不入的,而且是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那如果我們到這個時候都已經到那麼嚴重的狀態,還沒有去思考要去立這樣的專法,這才是最消極的作為。」

民進黨立委 范雲:「它比較重要的是有就是怎麼樣讓它(影片)下架,還有受害者的保護機制,並不是單純的加重刑罰。」

過去有許多案件的當事人想逃避私密影片在網路上的痛苦無力蒐證,或是無法面對公開的訴訟過程,因此只能選擇放棄提告,然後徹底離開原本的生活、重新開始,一輩子卻還是活在不安當中。

性隱私外流受害者 劉小姐:「就會希望說所有遇到的人,其實就算你再傷心、再難過,那你如果想要讓自己放下的話,我會覺得說去面對它,可以更全面性地去蒐證,可能不只是截圖,可能還要做我們所謂的螢幕錄影確定說,這個連結確實就是你的影片。」

訪談過程中劉小姐幾度暫停和律師來回討論、建立信心,但是她仍然用顫抖卻不失堅定的聲音表示,希望自己的經驗能鼓勵受害者勇敢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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