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專題報導
“民進黨與司法院堅持推行參審制,在野三黨則力挺陪審制或兩案併行,主張6年後再來決定哪個比較好。執政黨一反過去支持陪審制的態度,與主張陪審制更能體現讓人民作主的民間司改團體發生爭論,成為外界矚目的焦點”
前大法官許玉秀對於總統蔡英文、司法院、民進黨所質疑陪審制,而讚揚參審制的優點的說詞,頗不以為然,且質疑他們的邏輯與法學知識:「我國要做司法改革,變更裁判制度,訂立國民法官法,不就是因為我們的刑事訴訟制度有問題嗎?民進黨和司法院口口聲聲說陪審制不能和現制配合,就是盡量不修改現行刑事訴訟法的意思?但所謂改變裁判制度,不就是為了修改刑事訴訟法?」
採陪審參審都需修法 模擬訓練相關司法人員
許玉秀指出,並非只有採陪審制需要修改刑事訴訟法,採用參審制也必須修改現行刑事訴訟法:「如果說美國沒有刑事訴訟法,所以適用陪審制沒有問題,真是外行裝內行,美國各州和聯邦都有刑事訴訟法,當然還有透過判例累積的刑事訴訟法,台灣其實也一樣,此外還有獨立的證據法。民間團體今年初就把編纂好的刑事證據專法,提供給民進黨黨團,許玉秀指出:「要實施陪審制,一點困難都沒有。民進黨和司法院就是找盡藉口,耍無賴。」
美國律師王緯華表示,美國有刑事訴訟法也有證據法,台灣如果要用參審制,寧可不要改,因為參審等於是沒有陪審的獨立性,也沒有舊制度法官的專業性。他分析:「拿參審制來講好了,假設你到了最終討論的時候,有三、四個國民法官他就說,我真的不確定這個人真的有罪,三個專業的法官跟他講說,這個人有罪,我很有經驗,他真的有罪,如果你不判他有罪,他出去殺了另外一個人,這個責任是你們要擔,是你們把這個有罪的人放出去的。」
王緯華強調台灣根本不可能有多少民眾,能夠挺得住這種壓力判無罪,這些民眾90%的人一定就會聽專業法官的,所以參審制其實是把陪審的獨立性跟他的公正性完全抹殺了。反過來說,沒有獨立性了,那這六個國民法官的專業性,能夠給專業法官什麼意見呢?「他們沒有法律上的知識,所以專業法官本來就不會去聽他們的,而事實證據的審查,或許你可以說這些國民法官他們有人生經驗,他們可以給專業法官一些,非律師的見解,有多少法官他們會聽取?即便他們會聽取,又有多少民眾在法官順應他的想法之後,還願意自由的陳述自己的看法?」王緯華認為,參審制的獨立性跟專業性兩者都掉了,是這三個制度裡面最糟糕的制度。
反對陪審者不相信人民 且嫌棄沒法律訴訟知識
針對蔡英文不相信人民「可以」,民進黨認為法律素人判案沒人敢接受,許玉秀回應:「司法院說沒有法官在,人民不敢判斷,不敢自己判斷。但是其實做參審制的國民法官是比較困難的,做陪審制的國民法官其實是比較容易的,為什麼?因為參審制的法官和職業法官在一起,他們要學的東西很多,他們在一個言詞辯論庭,要學刑法的知識,要學刑事訴訟法的知識,要學量刑的知識,他們才可能跟法官去討論,然後決定到底這個人做的事有沒有符合刑法犯罪構成要件所寫的犯罪條件,這些都要在一個很短的言辭辯論庭裡面學起來。」
許玉秀澄清:「陪審制的國民法官是不需要的,他只要判斷什麼,就是被告有沒有做檢察官所說的那些事?那檢察官所找到的證據夠不夠決定被告的確有做那些事,那樣就可以了。」
改變裁判制度 遏止檢察官證據不足卻爛刑起訴
除了不得上訴第三審的輕罪案件之外,我國現行刑事訴訟制度,縱容檢察官無限制上訴,檢察官不會一次把證據找齊,證據明明不足,也可能起訴,因為法官在審理過程,可能幫檢察官調查證據,就算一審敗訴,還可以在二審前慢慢再找證據,到了上訴三審前,還是可以再補證據,這根本是對人民的凌遲。就算沒有繼續找到其他證據,只要任何一審判無罪,檢察官都還可以同樣的理由講好幾遍,反正上訴不限制,可以想見會浪費多少國家的資源,增加法院多少負擔,給被告帶來多少的折磨。控制上訴次數,本來就是有效管理法院所必要的管理政策。
許玉秀指出:「我國的刑事案件在第二審、第三審之間來來回回,從更一審到更五、六審,更十幾審,對整個審判系統所造成的負擔難以估計,被告在訴訟當中所受的折磨,或者是檢察官看不見或不願意看見的。」
檢察官代表國家提出控訴,有國家的龐大資源可以利用,有羈押被告、扣押證物等強制處分的發動權,如果所蒐集的證據,還不足以說服陪審員,不應該讓他繼續浪費國家資源,這樣他們才會認真辦案,不到有十足的把握,不敢對人民起訴,因為一旦起訴,被起訴的人的生活都會陷入極大的困難,甚至整個家庭都可能崩解,對於可能對人民造成如此重大的傷害,國家必須非常小心,不能任意起訴。這是訓練檢察官不爛刑起訴浪費國家資源,危害人民所必要。
官方為宣傳參審政策 簡化事實抹黑陪審制
許玉秀質疑,納稅人民要求試行陪審制,政府憑什麼單方決定,只能實施參審制?一旦失敗,政府官員沒有損失,所有的耗費,都要人民承擔。人民願意承擔,政府憑甚麼反對,這是民主時代的政府機關所該有的執政態度嗎?
她進一步強調,民進黨堅持通過的參審制,2023年開始實施,換句話說,需要兩到三年準備,用同樣的時間也可以準備陪審制。法官、律師、檢察官都可以利用這三年訓練,說甚麼法律人都沒受過訓練,那參審制也一樣,重點是政府不願意做。
另外,對於擁護參審制的人批評陪審制沒上訴機會的說法,許玉秀解釋:「民進黨和司法院都過於簡化事實,陪審制第一審判有罪,檢察官還是可以上訴,第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不能上訴,但是如果檢察官不服氣,努力找出新證據,還是可以聲請再審,並非沒有再度救濟的機會。」
新聞照/影片來源:匯流新聞網CNEWS 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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