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2號機發電量近滿載 中市府持續蒐證將重罰法辦

大成報/
5 年前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臺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於25日開始投煤發電,未遵行臺中市政府的停工命令,26日中火發電量又增加,成為全國發電量最大的地方。副市長黃國榮27日再次率隊稽查中火運作情形,強調市府已蒐集完備證據,將依據空污法規定裁罰,最高可罰2000萬元罰鍰;下週完備行政程序後,將依法把台電負責人函送法辦,顯示市府執法及捍衛中部人健康的決心。

黃國榮表示,原本中火10部機組的裝置容量僅占全國的11.4%,但依據26日下午台電公司的發電資訊顯示,中火負擔了全國12.6%的發電量;尤其,26日是連續假日,整體用電量應較平日少,但中火的發電量卻增加,成為全國發電量最大的地方。

黃國榮指出,中火2號機在沒有操作許可證的情況下,25日重新投入發電,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當日隨即帶隊稽查,當時每小時投煤量25公噸、淨發電量約為裝置容量的10%;但27日查核發現,每小時投煤量已提高到230公噸、淨發電量也超過裝置容量的95%、接近滿載。

黃國榮說明,中火2號及3號機組早在今年1月份,即被臺中市政府廢止許可,雖然環保署撤銷該行政處分,但未報行政院同意即逕行撤銷、行政程序不完備,代表市府廢止許可的行政處分仍有效;因此中火把2號機組重新投入發電是違法的。

市府已蒐集完備證據,將依據空污法63條規定裁罰,累積25日及27日發現數據,最高可罰2000萬元罰鍰;另由於台電不遵行停工命令、公然違法,市府將於下週完備行政程序後,依據空污法56條規定,把負責人函送法辦,顯示市府執法及維護中部人健康的決心。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電24日宣布將啟動臺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組,環保局當晚第一時間前往稽查,發現中火2號機以柴油燃燒點火預熱、尚未燒煤發電;考量其違規情節,僅處分200萬元並命停止操作,並於25日下午1時許送裁處書至中火簽收。

市政府說明,依空污法第56條規定,不遵行停工命令將移送負責人。負責人是指實質上執行董事業務或實質控制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人;市府將儘速釐清這次下令違法開機使用的負責人為何人,最快於下週召開相關程序、進行行政流程後確定,並將相關事證函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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