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何秀菁/南投報導】立法院去年12月17日修正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今(109)年1月15日經總統公布,部分條文於今(109)年7月15日施行。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張曉雯甚為重視,為因應該條例修正後相關法律構成要件變更及制度之變革,對人民權益及案件之進行可能產生影響,指示主任檢察官吳錦龍研究相關法律問題及妥適預為規劃。 南投地檢署今(22)日召開檢察官會議,就新法關於「緩起訴處遇模式之多元化」、「扣案毒品物可於判決確定前銷燬」、「重罪重懲」、「擴大沒收、澈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及就施用毒品之被告放寬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之適用時機,原規定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5年後再犯施用毒品罪者,適用觀察勒戒之規定,修正為3年後再犯者,即給予觀察勒戒之機會,衍生偵查及公訴之相關案件發生新舊法適用之程序變更等問題提出專題報告。 為使檢察官充分了解新法意旨及其適用,南投地檢署表示,除利用檢察官會議提出研討外,並依據新法規定,設計相關聲請書、審查判決有無因未及適用新法觀察勒戒而須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之檢核單及上訴書例稿等以供檢察官運用,同時預定於新法施行前召集轄內各司法警察機關同仁進行教育訓練,以使第一線執法者充分掌握新法脈動,期能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及「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及新法在緝毒、拒毒、防毒、反毒等各面向,除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外,更為有效遏止重大毒品犯罪,及幫助吸毒者戒除毒癮重生之新思維。 此外,南投地檢署表示,今年有2名優秀檢察官表達調升主任檢察官之意願,亦透過今日檢察官會議討論辦理票選事宜,以規劃公開、公正、透明之程序,為檢察界遴選優秀人才,以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所定「提升檢察系統的透明與效能」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