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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局加強海外資產追稅力道 美稅務居民宜及早因應

中央社/ 2020.05.20 16:12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520 16:11:57)美國國稅局(IRS)大型企業與國際事務部日前通過多項稅務合規方案,其中兩項主要針對個人海外收入和金融資產申報。美國國稅局將透過不同的審查觸角伸至曾經參與「 境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erseas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簡稱OVDP)申請者,及已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者(Expatiate)進行合規性查核。其目的為改善現有的稅報篩選過程以及利用現有的資源確認不合規的狀況。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美國聯邦稅制原則上採屬人主義,對個人的全球所得課稅。過去海外資產申報及揭露並非稅局主要的查核目標,另外若無專業人士提醒,很多美國稅務居民並不清楚自身有申報及揭露海外資產的義務。

查核趨勢與目的

近年來,美國展開一連串的海外追稅行動,分為兩大層面同時執行:

一、個人層面:國稅局祭出法案,要求個人自行提出申報、補繳稅額、及補繳稅額所衍生之利息與罰金。其中包括:於2018年9月已關閉的「境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DP法案、非出於故意未申報者之簡易型揭露計畫(Streamlined Offshore Procedures)、及財政部要求納稅義務人每年主動確實申報海外金融帳戶FBAR(肥爸條款)。

二、政府層面:由政府與全世界金融機構簽署FATCA(肥咖條款),請其協助辨識居住海外的美國人之金融帳戶,進行金融資訊交換。

查核對象

近期,美國政府再次展示全球追稅的力道,對於曾經參與過OVDP的申請者及已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者提出警告,美國稅局將透過發函及各種審查機制徹底追查漏稅的可能性。

一、曾經參與「 境外帳戶自願揭露計畫」(OVDP)的申請者。該計畫實為開大門讓納稅義務人可以更正過去的漏報或錯誤的資訊,可免除刑責是唯一吸引納稅義務人參與計畫的亮點。冗長的查核時間及精神上的耗損都相當折磨,罰責也階段性的由20%增加至27.5%,結案報告書得來不易。

二、在2008年6月17日當天或之後放棄其美國國籍或綠卡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認為此類型的納稅義務人不清楚其申報/揭露義務的可能性極大。放棄美國籍分為兩階段:美國公民及綠卡持有者至美國駐外機關辦理移民法所訂定的程序(如簽署棄籍誓詞),完成「移民法律上的棄籍」,由「美國移民局」核發棄籍證明書DS-4083表(綠卡持有者僅會有用印的I-407表)。第二階段則需對「美國國稅局」申報8854表,藉由該申報檢視自身是否達到需繳納棄籍稅的門檻,進而完成「稅務上的棄籍」,但第二階段往往容易被忽略。

查核原因

美國稅局認為納稅義務人在過去參加OVDP計畫當中,已經保證未來將合規申報。倘若調查結果發現有再次未合規申報,國稅局甚至可以直接認定納稅義務人是有意圖的逃避繳稅、申報、及揭露之義務。

已棄籍者的查核範圍比OVDP計畫參與者更廣。已棄籍者的查核可以從棄籍前五個年度稅報著手,確認是否如棄籍者申報8854表聲明自己曾在棄籍前五個年度完全遵守所有美國聯邦納稅義務。

查核方式

蘇宥人提醒,不管是已拿到結案通知書或者是棄籍證明書,這都不是結案的開始。對於曾經參與OVDP申請者或者是已棄籍者,國稅局將以發函(Soft Letters;舊表為5935表)的方式要求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其過去的申報表格及其他相關資料。發函內容如下:「根據我們的記錄顯示,您未遵循美國稅務規範,揭露有關海外(非美國)收入,海外公司或海外金融帳戶等資訊,亦尚未採取必要的行動來對美國申報所得或對資訊揭露的義務進行合規化。」

美國稅局函文也提供三種選項,來協助納稅人回覆美國稅局的函件,如下:

一、若符合參加「簡易型揭露計畫」(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的條件,請納稅義務人主動申報三年稅表及揭露六年金融帳戶資產訊息。

二、填寫並申報15023表(Offshore Compliance Status Response) 及提供所有相關的所得稅表、揭露稅表、及FBAR等;或者

三、要求納稅義務人自行切結自身已合規申報境外財產,且簡短描述如何將原先尚未申報的海外資產進行合規申報。

如果不在60天內回覆,國稅局將啟動稅務查核(Examination)。除了發函及啟動稅務查核等方式,對於已棄籍者,國稅局會再以推廣棄籍稅務知識的方式加強民眾對其了解。

因應方式

因應國際趨勢,蘇宥人認為,不管在落實稅務法規遵循、稅務資訊透明化、及制定對於資金往來查核的相關法令的軌跡,都顯示美國稅局對海外資產追稅的力道加強,當納稅義務人收到美國稅局來函絕不可輕忽不理會,應盡速與美國稅務專家進行諮詢了解目前的法規所延伸的問題及可能的解決方案,以確認自身合規性,避免後續的補稅加罰或相關刑責問題產生。

蘇宥人表示,依循現階段美國稅局查稅對象的脈絡,可確認OVDP計畫參與者及已棄籍者為目前主要查稅對象,其他具有美籍身分者,例如:長年旅居海外未報稅者或者是「出生地美國」但居住在海外的潛在納稅義務人,將會是美國後續高度關注的族群。近期因為新冠狀病毒影響,美國通過新冠狀病毒紓困振興措施(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救經濟,是否符合補助資格者與稅表申報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由於美國稅務法令高度複雜,且每個案件情況不同,宜在採取任何行動前諮詢美國稅務專家,依個案情形做進一步評估。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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