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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後驚見「隔壁蓋大樓」求解約!專家:「這條件」是關鍵

好房News/ 2020.04.29 18:29
好房網News記者張庭甄/綜合報導
 
買房除了要注重室內格局、屋齡、鄰居素質等,採光好壞也會成為考量之一。有網友開開心心買房,卻在驗屋時發現隔壁空地要建設10層大樓,但當初斡旋時就是因為採光好加價,令網友困惑詢問,是否有辦法解約或減價?對此,資深法務人員表示,如果合約上有載名「這條件」,就有解約的可能。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看屋時發現隔壁是狹長的空地,因為有用鐵皮圍起來,便詢問仲介此地後續的用途,之後被告知此地過於狹長,不確定是否能蓋房子,就沒特別放在心上。但沒想到交屋前去現場驗屋,隔壁鐵皮已經貼上告示牌,寫著預計下個月開工蓋10層樓的集合住宅,詢問同棟鄰居才知道他們很早就知道此事,但賣家和房仲在斡旋時都沒提到這部分。
 
買方交屋後發現隔壁要建新大樓,擔心採光受影響。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圖/取自Pixabay
 
原PO補充,當初因為喜歡這間房子的採光,斡旋也被拿這點要求加價,如果買了之後過半年開始蓋房子就算了,不過現在的問題是整棟住戶半年前就知道要蓋,仲介確沒有提供相關資訊,便求問網友,遇到這種事有辦法要求解約或減價嗎?
 
有網友認為這風險須自行承擔,當作學一個教訓,「旁邊有空地本來就有這種風險啊」、「除非人家確實知道要蓋,你詢問他故意說不會蓋」、「隔壁能不能或要不要蓋房子,很難說是賣家負責的範圍」、「他們也沒騙你,別人要蓋也無法阻止」、「旁邊有空地要確認地目,就算確認了也很難說,最好上建蔽容積稍微算一下,當學教訓吧」。
 
資深法務人員表示,如果買方在購買前有跟仲介解釋,保證有採光才能成為成交條件之一,合約上也有明確載明採光是成交條件之一,那買方提出解除契約或減價是比較沒有問題的。但如果合約上沒有載明,想要解約的話很困難,因為買方無法證明當初加價購買房子的理由。
 
資深法務人員舉例,最常遇到的合約是「如果不貸款到多少錢,就沒辦法買這間房子」,所以就會要求合約要載明,如果貸款不到多少錢要解除契約;同樣的概念,如果「某些要件」是買方購買房子的絕對要件,應該要讓「那要件」文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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