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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人挨罰破2千萬還不怕 居家檢疫即起「零容忍」抓到擅離就強制安置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0.04.01 14:34

▲(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趴趴走,新措施「零忍容」!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日宣布,由於近期已有多名居家檢疫者確診感染,顯示其有相當程度的感染風險,所以指揮中心決定修訂裁罰基準,本來居家檢疫者違規擅離要累犯才會被送往集中檢疫所,即日起嚴格查稽,第一次違規就執行強制安置。

根據指揮中心訂定的具感染風險者追蹤管理機制,只要是確診個案的接觸者,須進行居家隔離;自3月19日起,更擴大至所有入境民眾皆須配合居家檢疫14天。

國內居家隔離、檢疫者眾多,截至3月30日止,居家隔離還有逾3千300人管理中;居家檢疫共逾4萬8千人管理中;但一直有趴趴走違規的脫法狀況不斷發生,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開罰318人,罰鍰金額達2714萬8千元。

陳時中強調,衛生福利部先前於3月20日發布違反隔離、檢疫規定的裁罰基準,明訂隔離或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依擅離時間加重處罰;除擅離時間外,另應衡酌其他違規情節,如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比較差的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在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等情節,從重裁處。

新措施也決定「零容忍」,對於居家檢疫者首次擅離時即執行強制安置,且不得領取防疫補償,亦將對其加徵必要的費用,以落實公權力之執行。

指揮中心重申,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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