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在歐洲爆發 歐洲各國公布稅務紓困相關政策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317 14:14:35)新冠病毒肺炎(covid-19)迅速蔓延到歐洲,目前義大利、西班牙、德國及法國的確診人數陸續增加。許多歐洲國家已經宣布進入緊急狀態,禁止民眾離開住所,只能購買必需品,許多學校、公共設施(如體育館、博物館等)及消費場所(例如餐廳、商場等)均關閉。大部分企業的員工均採行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方式。如此重大的環境變遷來的又急又快,讓許多企業及個人措手不及。歐洲各國財政部紛紛公布稅務紓困相關政策,台資企業若有在歐洲佈局及居住在歐洲的台人必須掌握相關變動,以下簡要列舉說明:
西班牙
2020年3月13日,西班牙發布關於緩解新冠肺炎經濟影響的緊急措施(第7/2020號皇家法令)。該法令在衛生、家庭支持、旅遊業、臨時財政、行政管理和稅收等方面採取了加強措施,以減輕病毒爆發的經濟影響。
該法令於2020年3月13日生效,其措施將繼續適用至政府認為此病毒特殊情況緩解。
從稅務層面,該法令規定若稅額不超過30,000歐元,2019年營業額不超過6百萬歐元的納稅人,可在不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進行納稅延期,延期將持續6個月,在延期的前3個月內不會產生任何利息。
法國
2020年3月13日,法國稅務機關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宣布了調整後的稅款付款方式。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包括預付企業所得稅和/或工資稅);如果3月的分期稅款已經繳納,可申請退稅及延期繳納。
捷克
2020年3月12日,捷克財政部宣布採取以下措施減輕新冠肺炎疫情對納稅人的影響。這些措施將包括:
●提交2019年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的一般截止日期是2020年4月1日。但是,只要納稅申報表是在2020年7月1日之前提交的,將不收取罰款和滯納金。而且,不需要納稅人證明延誤是由covid-19引起的。
●對於其他延遲提交的稅務申報,例如增值稅申報,只要能夠證明延遲是由covid-19引起的(例如與covid-19相關的疾病或檢疫措施),則可以不受懲罰。
●申請延遲納稅或分期付稅的行政費用將減少75%(費用將從400捷克克朗減少到100捷克克朗)。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昇指出,預料將有更多歐洲國家推出類似稅務紓困措施,提醒台資企業若有在歐洲布局,或是在疫情較為嚴重的國家營運,均可尋求專業諮詢,了解是否有類似稅務優惠措施可以適用。
曾博昇建議,目前在許多國家的政府機關均有因為疫情而造成行政程序延遲的情況,企業若有進行中的專案程序必須要經過政府核准,可能也會被延遲,必須要做好相關的危機管理應變措施。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