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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影響 旅館業停用樓層 臺東縣稅務局:可申請房屋稅按2%稅率課徵

中央社/ 2020.03.11 15:4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311 15:49:08)因受新型冠狀肺炎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衝擊旅館業者住房率,臺東縣稅務局祭出新冠疫情房屋稅減徵、延期及分期紓困措施,若部分樓層暫停營業,業者可申請房屋稅按2%稅率課徵,另外,中央交通部觀光局另有相關疫情補助(詳細內容仍未定案),期能幫助業者順利渡過疫情難關。

臺東縣稅務局說明,旅館業者因疫情影響致生意清淡,如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停歇業,該局將主動辦理房屋稅使用情形變更,全棟房屋稅由營業用(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如未辦停歇業,僅縮小營業面積,可向該局申請部分樓層暫停營業,如經查證屬實,在停用期間准以「1層樓」為核准單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約可節省三成以上房屋稅。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月」計課,旅館業者停用樓層,如在當月15日以前申報變更使用,當月即可適用2%房屋稅,在16日以後申報者,自次月起適用2%房屋稅。受新冠疫情影響,國人多無意願搭機出國旅遊渡假,不少旅客選擇自駕到0疫情且人口密度較低的花東旅遊,請旅舘業者儘早作好營運規劃,即時向該局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節省房屋稅支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於每年5月份開徵,如個人、法人、非法人團體之負责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因新型冠狀肺炎(COVID-19)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者,房屋稅繳納期限展延至6月30日,如納稅義務人仍受疫情影響致繳納困難,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於規定期間 (含展延期間) 內,向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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