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縣報導】 雲林縣古坑鄉水碓段數段號國有土地業主,不滿國有財產局僅以草率功告就終止承租權造成農民生計困難,經向古坑鄉民代表葉和源陳情,並於今(4日)上午10時,邀集鄉代表會、村長、農民等在現地召開陳情說明會。 陳情說明會參與人員有古坑鄉民代表會主席鄭和義、及葉和源、詹佩燁、鄭育靜、王溪松等四位鄉代表、水碓村長林永結、及十餘位土地業主等。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古坑分駐所亦派員在現場維安,防止過程中有脫序或其他枝節肇生事故。 陳情說明會中指出,該批土地雖尚未辦理承租,但農民已耕作兩、三代五、六十年。國有財產局於上個月未通知農民的情況下,僅僅在農地上竪立一塊標示牌的「草率功告」就終止承租權,造成農民生計困難。目前農民已向國有局雲林縣辦事處提出申請辦理承租手續,希望能順利完成承租,達到政府照顧農業維護農民生計。 該管的經濟部國有財產局中區分署雲林縣辦事處,今天下午接受本報電詢時指出,地號460-4、460-5、460-24、460-25及水碓東段地號1285、1293、1294等國有土地,係台北該局於去年辦理「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列入使用範圍,於109年2月21日公告,定於109年3月24日開標。 由於目前尚未開標,且否能順利發標不得知。如果有廠商得標,土地也是書面移交並非點交,因此廠商需自行與目前耕作的農民協商地上物的補償事宜。至於多位農民已於日前向雲林縣辦事處提出辦理承租手續,因在該局公告之後,因此屆時如果無人參與標租定案後,將會受理續辦農民承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