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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回不了家!台中單元5重劃地主拿不到土地權狀

好房News/ 2019.12.27 02:05
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台北報導
 
台中市單元5高鐵新市鎮自辦重劃區上百位地主18日至台中市政府,抗議市府行政不中立,蓄意不發放土地權狀,導致地主們從2006年開始重劃,至今13年回不了家,還得負擔在外租屋的龐大費用。
 
單元5重劃案位在南屯區,範圍自東側益豐路三段,西側環中路四段,南側黎明路一段,北側龍富十路,總開發面積70.25公頃,全區採大型街廓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住一之一住商混合設計,有約800位地主。
 
台中單元5重劃案延宕多年,地主苦於遲遲拿不到土地權狀。圖/翻攝自Google Map台中單元5重劃案延宕多年,地主苦於遲遲拿不到土地權狀。圖/翻攝自Google Map
 
但開發命運多舛,2011年位於重劃區內即將被公告為市定古蹟的瑞成堂,被自辦重劃會搗毀,引發極大爭議,重劃案又因行政程序問題遭內政部糾正,退回相關土地分配資料。諸多糾紛使得重劃案延宕多年。
 
近百位地主質疑台中市府刻意壓公文、不發放權狀,18日高舉白布條抗議,要求市府在明年1月10日前同意發放權狀。地政局則表示,對於監督自辦市地重劃,均依法全力協助,此次單元五重劃會在重劃程序上屢遭質疑,甚至於行政救濟敗訴,才造成若干程序須重新踐行。而市府一直積極協助確保相關作業回歸合法程序,不再因程序瑕疵延宕地主領回權狀。
 
地政局指出,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重劃辦法》規定,土地分配前,必須由市府依法核定計算負擔總計表後,再辦理土地分配公告作業,公告期間重劃會必須受理地主異議,因此土地分配公告期滿、辦理土地登記前,必須先完成異議協調,並依規定由重劃會實地埋設界樁,備齊相關文件後,再由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登記,才能核發土地所有權狀,程序多達16階段,各階段環環相扣。
 
地政局表示,陳情民眾所指公告期滿即可領得土地所有權狀、土地登記要再詢問內政部等,實為誤解,呼籲重劃會應以地主權益為重,更積極處理後續土地登記事宜,才能早日讓地主領到權狀和土地。關於督促重劃會重新辦理土地分配公告30日,是為完備單元五重劃作業程序,唯有維護正當法律程序,才能保障地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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