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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隊陸船非法越界作業 海巡裁罰30萬今驅離出境

中央社/ 2019.12.03 17:34

馬祖隊陸船非法越界作業 海巡裁罰30萬今驅離出境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91203 17:33:41)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十(馬祖)海巡隊於108年11月7日聯合苗栗艦實施區域聯防掃蕩,3578艇於莒光菜埔沃2.6浬處,帶案查扣越界陸籍無名漁船,該船非法越界於馬祖海域拖網作業,違規事證明確,由艦隊分署裁罰30萬後驅離出境。

本案陸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禁止水域內,且在莒光菜埔沃外2.6浬拖網,該陸船約9噸,海巡署艦隊分署業於108年12月3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32、80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第45條等規定,處以行政罰鍰新臺幣30萬元並沒入拖網1張,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並留置調查26日於今(3)日下午由馬祖海巡隊3571艇將該船及3位大陸船員驅離出境。

馬祖海巡隊表示:本年度強力執法迄今行政處分越界陸船計有14艘、沒入陸船4艘,裁罰金額累積達新臺幣450萬元,另查扣法辦抽砂船4艘,展現海巡署執行「護永專案」及「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之成效,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

第十海巡隊新聞發言人:副隊長李志平 新聞聯繫人:隊員 黃一修

聯繫電話:(0836)22647轉分機210002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行動電話:0921437943 聯繫電話:(0836)22647轉分機210114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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