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僑胞返國投票已經行之有年。(圖/Pxhere提供)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4年一度的總統選舉,明年1月11日投票,旅居海外但卻已經失去國內戶籍的僑胞,如果想要參與盛事,可得把握機會進行申請,時間是即日起至12月2日止。
根據選罷法規定,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而現在人在國外,且仍持有效中華民國護照者;就是具有投票權的僑胞,都有資格申請返國投票。至於在國內仍有戶籍者,就不用申請,戶政事務所會主動辦理。
首先第一步,要上中選會官網,下載並填寫申請書,附上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首頁影本(有照片的那一面),及回郵信封一個,寄至以前還在台灣時的最後一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經審核後會將結果用回郵信封寄回給您。
如果審核通過的話,那張通知書上會記載屆時要前往投票的投開票所。接著於投票當日,僑胞也能前往戶政事務所領取投票通知單,並攜帶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前往投票,選務人員會當場查驗護照,通過查驗才能領票投票。至於投票通知單及印章如果沒帶也沒關係,按指印也可以。
大安區戶政事務所提醒,要提早進行申請。(圖/Pxhere提供)
此外,除了投票必須親自去之外,其餘申請手續均可委託他人辦理,也可以請戶政事務所將審查結果通知書、投票通知單寄到其他代收處所,都只要記載清楚即可。
中選會人員表示,以上僑胞返國投票已經行之有年,自民國84年就已立法通過並施行至今;不過,基於憲法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已明定其應「返國」行使選舉權,因此沒有開放海外投票或通訊投票。
大安區戶政事務所人員則提醒,由於國外郵政機構的效率每個國家都不一樣,延誤或遺失的情況偶有所聞,因此建議僑胞盡量提早進行郵寄申請,並歡迎去電各戶政事務所詢問進度;若有遲誤,則還有機會再重新申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