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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陸委會:港女命案港府有管轄權

優傳媒/ 2019.10.20 08:33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確認將赴台投案,但陸委會仍呼籲港府要繼續偵辦。(圖/翻拍自網路)

 

優傳媒記者胡智凱/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確認將赴台投案,但我方陸委會今(19)日卻發表聲明,指港府對本案仍有管轄權。並稱,若有需要,我方可提供陳嫌罪證,以利港府繼續偵辦。陸委會聲明是否意味我方對陳嫌來台受審出現變數,值得後續觀察。

 

我陸委會聲明表示:港府迄今未提供任何在香港部份的證據,在在顯示其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推卸責任、別具用心。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陳姓兇嫌早在赴台之前就已經在香港陰謀殺人,因此港府並非沒有管轄權,應該要就此部份繼續偵查才對。

 

如今情勢峰迴路轉,陳嫌竟自願赴台投案,本是好事一樁,但針對其「陰謀殺人」的犯罪事證,港府卻仍付之闕如,恐不利於完整真相的釐清,且對法官科刑裁判亦會有莫大影響,因為臨時起意跟早有陰謀,犯意乃天差地別。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7日表示,針對陳嫌在香港陰謀殺人的部份,港府有管轄權。(圖/胡智凱拍攝)

對此,陸委會今(19)日發出聲明,強調港府迄未提供任何在香港部份的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港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實乃別具用心。

 

陸委會今天再次重申,港府並非沒有管轄權,所以應該秉持立場持續追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

 

反之,若港府願對陳嫌進行追訴,陸委會表示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方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早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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