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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Eats外送員身亡 北市勞動局開罰30萬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9.10.19 06:25

  「宅經濟」讓外送平台業績飆升,越來越多人有意投入外送員的工作,但僱傭關係卻成勞資新議題。外送員因屬「承攬制」不受勞基法保障,外送途中車禍身亡卻無保障,引發勞動部高度重視。

  台北市勞動局今(18)天針對上週日晚間發生Uber Eats黃姓外送人員職災死亡案件做成裁罰,認定業者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8小時內向勞動檢查機構通報,因此開罰30萬元。

  經勞動檢查發現,Uber Eats為境外電商,在台灣有稅籍登記,但無公司登記。透過委任或服務合作備忘錄方式,分別與香港商比錫茲有限公司、易得汽車貨運公司簽訂合作契約。而易得公司再與外送員以電腦平台方式簽訂合約,而合約內容卻由Uber Eats提供,且外送員工資也由Uber Eats直接支付,勞動局認定Uber Eats為外送員的實質雇主。

  根據104人力銀行統計,近5年曾經擔任外送平台外送員的300位求職會員中,近7成將外送員工作當成正職,主要因素是工作彈性、時薪高。而每月收入最高達18萬元,最低也有2萬元,平均每月收入4.2萬,比大學生畢業月薪3萬元高出1.2萬。

  去(2018)年底的外送需求尚未成長,當時一個月全職只賺5、6千元;不過,今(2019)年起各平台紛紛推出「免運費」吸引消費者,現在僅利用平日晚上及週末兼職,就可帶來1.1萬至1.5萬不等的收入。

  104人力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暨人資長鍾文雄提醒,當外送員必須注意承攬與僱傭關係的差異。若是僱傭關係,外送員受到勞基法保障,有勞健保、特休、累積年資,但承攬不受勞基法保障,相關權益皆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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