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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代官員皆公職 議場對罵成笑柄

優傳媒/ 2019.09.26 07:46

蔡碧仲立院備詢,與藍委爆發衝突。(圖/李英婷攝)

 

優傳媒記者李英婷/特稿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在高鐵失而復得一只裝有300萬元現金的登機箱,引發洗錢防制通報疑雲。立法院今(25)日邀請相關部會專案報告,但從一開始高鐵董事長拒絕報告,接續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反質詢」立委,引發藍委不滿,雙方互相叫囂,場面失控,徒增笑柄。該官員態度,就連綠委辦公室私下也不認同表示,「在立法院,EQ比IQ更重要。」

 

陳明文一案已進入地檢署調查中,國民黨團今排案討論,在選舉敏感時刻,難以排除政治目的之爭議。但畢竟此案引發社會關注,說明清楚對陳明文也非壞事。民進黨今晚也啟動廉政委員會機制,邀請陳明文列席說明。民進黨主席卓榮泰今受訪呼籲,希望陳明文主動向廉政委員會說明,也希望廉政委員會儘速有一個清楚的態度與程序。

 

蔡碧仲今在立院備詢,不斷強調媒體報導指稱他為陳明文解釋,但與媒體茶敘當下尚未發生陳明文事件,駁斥報導不實。若如此,媒體5日報導,蔡碧仲為何逾20多天才喊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質詢直問,為何不要求更正或提告?蔡碧仲無奈地說:「坊間媒體無中生有遍地皆是,(對報導)有沒有即時看到、用什麼方式,公務員立場不能隨便說。」

 

蔡碧仲表達身為公務員,無法隨意槓上媒體之無奈,因此財委會開會時,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給予機會,重新還原與媒體茶敘時狀況,想釐清所謂報導不符事實是哪一部分,為何卻引來蔡碧仲的「暴走」呢?

 

還原蔡碧仲站上備詢台後動怒緣由。曾銘宗質詢時間,先邀請高鐵公司董事長江耀宗報告陳明文3日失而復得新台幣300萬元時的處理過程。江耀宗卻表示,高鐵的報告內容全部併入交通部報告,沒有補充。曾追問,只是要說明人、事、時、物、地,「不要這麼囂張!」江則答,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高鐵也配合地檢署調查及提供相關資料,基於調查不公開及旅客隱私不便說明。

 

此話一出,引來國民黨籍召集委員費鴻泰怒斥「說清楚,不說清楚就給我站著。」江耀宗重申,基於調查不公開,高鐵公司無法說明細節,況且手邊也沒有相關資訊。」費鴻泰又忍不住痛罵,「那你來這邊幹嘛,回去準備!」休息10分鐘後,江耀宗說明事發經過,會議得以繼續進行。

 

曾銘宗隨後點名蔡碧仲上備詢台,並未質疑蔡碧仲「護航」,僅希望蔡碧仲自行說明與媒體茶敘時的狀況,等於給予蔡碧仲一個解釋機會。孰料,蔡碧仲卻不答反問立委,是否記得自己昨說過的話,引來費鴻泰大喊「時間暫停」,蔡碧仲卻回「時間不用暫停」。費怒吼,官員不能「反質詢」,你不知道嗎?二次拍桌說「這是立法院!」過程中蔡碧仲未住口,反而不斷發言,甚至為江耀宗抱屈,抨擊藍委「辱罵」官員。費鴻泰宣布休息後,痛斥政務官毫無秩序、「爛官」。

 

費鴻泰的情緒性發言不宜鼓勵,但挑起其情緒的行為也不甚適當。今年4月初,台中市長盧秀燕在議會備詢時,多次發生議員質詢、市長搶答之情事,多位民進黨議員不斷提醒遵守「議事規則」,否則不排除將盧秀燕請出會場。根據《臺中市議會議事規則》第29條,市長在接受質詢時應遵守「議員質詢事項,不得拒絕答覆,並不得反質詢」;「不得有任意搶答等妨礙議員質詢或破壞議場 秩序及無禮辱罵等情事」。同樣在台北市政府也有相關規定。

 

立法院雖沒明文規定行政官員不能「反質詢」,但也規定,應受質詢之人如無故缺席,或列席而拒答,或答非所問,或未於限期內書面答復者,顯已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之範圍。」或第2項規定:「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且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有失職之嫌,立法院應得經議決,將該官員移請監察院彈劾。

 

這件事或許錯不在蔡碧仲,錯在於國會改朝換代之後,國民黨迄今仍學不會當一個在野黨,對於立法院的議事規則一知半解 。使得政務官赴立法院備詢,對立委提問「虛答」或「不理不睬」,甚至揚言將對享有言論免責權的立委提告,國民黨立委卻僅能無可奈何。

蔡碧仲藐視立院議事規則,惹惱召委費鴻泰。(圖/李英婷攝)

 

再者,蔡碧仲在備詢台上,手指著立委們,指稱「你的行為嚴重違反釋字第435號(解釋),雖然立委在議會享有言論免責權,但也不是無限上綱。」

 

查閱蔡碧仲提及的釋字第435號解釋,開宗明義為確保立委行使職權無所瞻顧,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至於具體個案中,立委之行為是否已逾越保障之範圍,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

 

換言之,立法院的言論免責權有沒有無限上綱,除非有肢體衝突或違法《刑法》情事,否則解釋權掌握於立法院長手中。蔡碧仲身為政務官,對立委言行指指點點,明顯侵犯立法院自律原則,且面對立委質詢採「實問虛答」,難道不是藐視國會?

 

如果沒有做的事,不需要說清楚嗎?一名負責洗錢防制要務的法務部次長,面對眾所關注的疑案,卻是一副放水也不在乎的模樣,這是什麼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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